界面新聞記者 | 張曉云
8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農業銀行、民生銀行、廣發銀行開出3張巨額罰單,其中,農行被罰沒4420萬元,民生銀行被罰4780萬元,廣發銀行被罰2340萬元,三家銀行合計被罰超1.1億元。
具體來看,農業銀行因19項違法違規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合計4420.184584萬元。其中,對總行罰款1760.092292萬元,沒收違法所得60.092292萬元,對分支機構罰款2600萬元。
處罰信息顯示,農業銀行涉及以下違法違規事實:
一、農戶貸款發放后流入房地產企業
二、農村個人生產經營貸款貸后管理不到位
三、農戶小額貸款發放后轉為定期存款
四、違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
五、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六、裝修貸款發放不審慎
七、商業用房貸款發放不審慎
八、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九、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導致不良率失實
十、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
十一、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公司客戶單獨辦理授信
十二、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不到位
十三、貸款回流用于歸還本行貸款
十四、貸款回流用于繳納銀承保證金
十五、貸款回流用于轉存定期存款
十六、貼現資金回流出票人
十七、信貸資金流入證券賬戶
十八、貸后管理不盡責導致信貸資金實質被關聯企業占用
十九、扶貧小額信貸“戶貸企用”
對此,農業銀行表示,該行已于檢查當年立查立改,將絕大部分問題整改到位,同時著力加強對問題根源的整改,有關系統性整改事項目前也已全部整改完畢。
農業銀行表示,此次受到處罰的違規問題為原銀保監會2019年檢查中發現,農業銀行將認真汲取教訓,嚴格落實監管要求,秉承依法合規經營理念,全力加強合規文化建設,堅持從嚴治行,不斷強化對各級單位經營行為的管理,持續提升高質量發展水平。
再來看民生銀行。民生銀行因14項違法違規被罰款合計4780萬元。其中,總行4430萬元,分支機構350萬元。
處罰信息顯示,民生銀行涉及以下違法違規事實:
一、規避委托貸款監管,違規利用委托債權投資業務向企業融資
二、違規貸款未整改收回情況下繼續違規發放貸款
三、對政府平臺公司融資行為監控不力,導致政府債務增加
四、股權質押管理問題未整改
五、審計人員配備不足問題未整改
六、對相關案件未按照有關規定處置
七、未按監管要求將福費廷業務納入表內核算
八、代銷池業務模式整改不到位
九、違規開展綜合財富管理代銷業務整改不到位
十、個別貸款風險分類結果仍存在偏離,整改不到位
十一、發放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貸款仍未整改收回
十二、部分正常資產轉讓問題整改不到位
十三、部分不良資產轉讓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
十四、對部分違規問題未進行責任追究或追究不到位
對此,民生銀行回應稱,近日,該行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該項處罰是基于2020年原銀保監會對民生銀行此前年度業務整改評估檢查發現問題所作出的。
民生銀行表示,該行高度重視監管意見,已按照監管要求及時開展整改、嚴肅進行問責,并通過完善整改管理制度、規范整改工作流程、強化整改系統管控等舉措,進一步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民生銀行將堅持依法合規經營,不斷提升風險合規管理水平。
最后來看廣發銀行。廣發銀行因14項違法違規,被罰款合計2340萬元。其中,總行550萬元,分支機構1790萬元。
處罰信息顯示,廣發銀行涉及以下違法違規事實:
一、小微企業劃型不準確
二、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
三、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四、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
五、違規向企業發放貸款用于土地儲備項目
六、未經任職資格核準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
七、未對集團客戶統一授信
八、信貸資產質量反映不真實
九、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證券賬戶
十、貸款資金違規回流借款人
十一、未嚴格落實受托支付
十二、虛增存貸款規模
十三、信用卡透支資金流入房地產開發企業
十四、并購貸款管理不規范
對此, 廣發銀行回應稱,這是原銀保監會2019年信貸管理專項檢查的處理結果。
廣發銀行表示,該行高度重視監管意見,已根據監管要求開展全面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同時,強化舉一反三,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加強對關鍵崗位人員管理,完善信貸管理機制,有效防控風險,全行經營管理穩定。
廣發銀行表示,該行將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嚴格執行監管規定,聚焦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執守本源,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