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洪水消退全省報汛水庫均在汛限水位以下,開啟消殺清淤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目前,東北地區遭遇洪澇災害的地區,工作重點均已轉向災后恢復重建階段。記者從黑龍江省水文水資源中心獲悉,8月16日8時,烏蘇里江、松花江、穆棱河3條河流超警,全省報汛水庫均在汛限水位以下。在受災較為嚴重的大海林林業局,目前安置轉移的居民陸續返回家中,當地也開啟消殺清淤工作。
【廣西】北海僑港浴場不明魚類咬傷10多人,回應:已暫停涉水活動
據新京報報道,8月16日,廣西北海僑港浴場有游客下海時疑似被不明魚類咬傷。8月17日,長沙游客彭先生稱,他和朋友組團到該沙灘玩耍,朋友11歲的孩子被咬傷正在醫院治療,傷口應該是牙齒咬的,右腿被咬了兩處,在同一個醫院治療的還有十幾個傷者,有人被咬后掰開不明魚類的嘴才擺脫。彭先生稱,僑港浴場是公共開放區域,不收費。@緊急呼叫 從僑港鎮政府獲悉,多部門已對此事進行調查,具體原因調查清楚后將通報,目前已暫停僑港浴場一切涉水活動。
【江西】南昌市出臺15條房產新政:首次購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20%
據第一財經報道,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推行貨幣化和“房票”安置方式。對未開工建設的安置房征收項目,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化、“房票”和實物安置方式,對選擇“房票”購買新建商品房安置的予以獎勵。按低限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居民家庭通過公積金或商業銀行貸款購買住房的,首次購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30%。對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且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貸款利率均按低限要求執行。
【湖北】全國首個南水北調水源區生態環境警察支隊在十堰市成立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調水源區生態環境警察支隊掛牌成立,這是全國首個南水北調水源區生態環境警察支隊。據了解,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調水源區生態環境警察支隊在十堰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常駐辦公。該支隊主要職責為:偵辦全市范圍內土壤污染、破壞、污染飲水水源,非法排放、傾倒、處置有毒性、放射性污染物(危險廢物)等生態環境領域的犯罪案件,協助開展水污染風險隱患分析、研判;偵辦涉嫌阻撓、妨礙及證據難以收集的生態文明、生態環境保護的行政執法案件;依法查處違反國家規定運輸、處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違法行為;與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日常巡查等長效工作機制等。
【天津】海關在進口貨運渠道查獲92個“問題地球儀”,依法暫扣
據“海關發布”消息,近日,天津新港海關在進口貨運渠道查獲損害國家主權、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地球儀”一批,共計92個。現場關員對一票申報進口的地球儀進行查驗時發現,該地球儀錯將我國臺灣地區與國家名稱并列標注,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目前,該批地球儀已被依法暫扣,待進一步處理。海關提醒:地圖是國家版圖的主要表示形式,具有嚴肅的政治性、嚴密的科學性和嚴格的法定性,正確的國家版圖是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象征。不符合我國公開地圖內容表示規范的印刷品和出版物,一律禁止印制或進出口。相關地圖或地圖制品生產和進出口經營企業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依法開展地圖經營活動。
【山西】平遙古城警察酒后毆打辱罵客棧前臺,警方通報:行拘辭退
8月17日,山西省平遙縣公安局通報稱,7月27日18時30分,平遙縣公安局接群眾報警稱,平遙古城內某客棧有人醉酒鬧事。接警后,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受案調查。經查,7月27日18時20分許,平遙縣古城旅游警察大隊工作人員梁某文酒后與平遙古城某客棧工作人員李某發生爭執,后梁某文以辱罵、吐口水等方式對李某進行侮辱。鑒于案件涉及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平遙公安主動提請上級公安督察部門介入監督。8月10日,平遙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梁某文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依據相關規定將其辭退。平遙縣古城旅游警察大隊相關責任人員因隊伍管理不到位已進行問責處理。
【寧夏】高院原執行局局長尹效恩被雙開:收受巨額賄賂作枉法裁判
據寧夏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尹效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尹效恩被“雙開”。經查,尹效恩存在的問題包括:肩負懲惡揚善職責卻無敬畏紀法之心,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公器私用,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通過民間借貸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為謀取私利,大肆插手和干預司法活動;在民事審判活動中收受巨額賄賂,指使所屬司法工作人員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案件當事人利益遭受巨大損失;等等。
【貴州】40余人偷渡到緬甸電詐案二審:涉案上千萬,最高獲刑19年
據“法治日報”微信公眾號消息,8月15日,貴州省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某勝等人,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系列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法院一審查明,被告人陳某勝、胡某等人多次結伙偷越國境到緬甸勐波,從國內招募40余人偷越國境到緬甸后,采取“殺豬盤”的方式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經審計,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間,該詐騙犯罪集團詐騙貴州等20余省、市80余名被害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700萬余元。法院最后對40余人分別判處十九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及主犯陳某勝、陳某金、胡某等人分別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對各被告人并處罰金共計人民幣500萬余元,責令各被告人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一審宣判后,陳某勝等人不服,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