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莊鍵
寧德時代(300750.SZ)與中創新航(03931.HK)的專利戰出現反轉。
8月3日晚,中創新航公告稱,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就寧德時代擁有的“鋰離子電池”和“正極極片及電池”兩項發明專利作出無效決定。
中創新航于去年6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要求宣告上述兩項專利無效。中創新航提出該項申請,源于與寧德時代的專利糾紛。
2021年7月起,寧德時代先后起訴中創新航侵犯其五項專利,索賠總額高達6.47億元。其中,就包括“鋰離子電池”和“正極極片及電池”專利,寧德時代就上述兩項專利侵權的索賠金額為1.08億元。
今年2月,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已就這兩項專利侵權訴訟作出一審判決,中創新航被判侵權,需向寧德時代賠償5710萬元。法院同時要求中創新航停止銷售涉訴侵權產品。
中創新航當時稱,將就上述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目前無需向寧德時代支付賠款。中創新航同時提及,已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要求宣告涉訴的寧德時代兩項專利無效,尚未作出裁決。
圍繞專利是否有效的審查,被視為專利侵權訴訟的前哨戰。智慧芽專利咨詢專家繆恩生曾對界面新聞表示,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審查專利權是否應該被授權以及具體的授權范圍,法院則根據專利權所明確的權利范圍,界定產品是否侵犯了相關專利。
他告訴界面新聞,專利侵權的被告方如果申請專利無效成功,原有的專利權訴訟就失去了基礎,相當于變相打贏官司。
在昨晚發布的公告中,中創新航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稱,權利人在專利侵權訴訟中主張的權利要求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宣告無效的,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駁回權利人基于該無效權利要求的起訴。
截至界面新聞發稿,寧德時代尚未就上述專利戰最新進展作出回應。
除“鋰離子電池”和“正極極片及電池”專利訴訟外,兩家公司圍繞“集流構件和電池”專利的訴訟也已宣判,中創新航被判向寧德時代賠償總計296萬元。
針對該判決結果,中創新航也表態將上訴最高人民法院。中創新航曾就“集流構件和電池”專利提出無效申請,但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決定維持該專利部分有效。中創新航已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推翻該審查決定。
截至目前,中創新航和寧德時代的五項專利侵權訴訟中,仍有兩項尚未一審宣判。
寧德時代和中創新航均為動力電池行業龍頭。韓國研究機構SNE Research發布統計稱,今年上半年,寧德時代動力電池市占率達36.8%,居全球首位,中創新航以4.1%的市場份額位列第六。在國內市場,兩家公司分別排名第一和第三位。
在寧德時代開啟針對中創新航的系列專利訴訟時,后者正籌劃赴港上市。去年10月,中創新航在港交所掛牌。
寧德時代曾就訴訟事宜公開表態稱,尊重第三方知識產權,愿與行業參與者就知識產權授權許可保持溝通合作,也會重拳打擊惡意侵權行為,維護市場良性競爭。
截至8月3日收盤,寧德時代報239.14元,當天上漲1.12%,市值為1.05萬億元;中創新航報17.82港元,當天下跌3.57%,市值為315.8億港元(約合290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