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張倩楠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2023年7月2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權威部門話開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介紹,2023年上半年全國空氣質量同比出現了反彈,PM2.5濃度上升了6.2%,優良天數比率下降了3.2個百分點。
黃潤秋介紹,從2013年到2022年,我國在GDP翻一番的情況下,PM2.5平均濃度下降了57%,重污染天數減少了93%,成為全球空氣質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國家。北京市PM2.5平均濃度在2013年是89.5微克/立方米,2022年降到3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由58天降為僅3天,被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評價為“北京奇跡”。
對于2023年上半年PM2.5濃度上升原因,黃潤秋介紹,生態環境部分析主要有三個方面原因。首先是去年同期基數較低。過去三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響,我國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明顯下降,去年上半年全國PM2.5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為近8年同期最低。
其次,今年以來氣象條件極為不利,受亞洲冬季風周期性活躍影響,全國沙塵過程明顯增多,上半年達到37次,其中15次為大范圍沙塵過程,為15年來同期最多,沙塵過程使全國優良天數比率損失了5.4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上升了1.4個百分點。同時,預測顯示,我國將迎來一次中等強度以上厄爾尼諾事件,極端高溫天氣可能成為今后若干年的“新常態”;今年6月,華北地區高溫日數較常年同期偏多5.2天,致使當月臭氧超標天數異常偏高。
同時,黃潤秋指出,排放也有所增加。隨著疫情后經濟活動逐漸恢復,冶金、建材、石化這樣一些高耗能、高排放的行業產品產量同比增長,污染物排放也隨之增加。比如,上半年全國十種有色金屬產量同比增長了8%。
“即便如此,與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相比,我國的PM2.5濃度仍下降了15%,優良天數比例提高了1.3個百分點,空氣質量總的趨勢呈明顯改善。” 黃潤秋說。
黃潤秋稱,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加快推動出臺《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嚴控增量。堅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加快能源低碳轉型,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系,煤炭、礦石等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優先采用鐵路和水路。減排存量。加快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和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公轉鐵”“公轉水”等重大工程,以更大減排量沖抵極端不利氣象條件帶來的不確定性。
據介紹,今年以來,針對重點地區和空氣質量改善壓力比較大的城市,生態環境部直接抽調全國生態環境系統執法骨干累計達2400多人,開展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共發現各類涉氣問題3.2萬個,地方已經整改完成2.6萬個,有效減少了污染物排放,提升了環境治理水平。
對于生態環境監管問題,黃潤秋稱,這些年來,生態環境部通過突擊檢查,發現部分企業存在嚴重的監測數據造假行為。比如,有的拔掉或者遮擋采樣探頭,有的以自來水或好水充當采樣水體,有的修改了儀器參數甚至內置計算公式,有的植入黑客程序,遠程遙控篡改監測數據,有的編造虛假數據臺賬等。
“這些造假行為往往是排污企業與第三方服務機構沆瀣一氣,惡意所為,造假手段可謂是五花八門,且有的專業化程度極高,查處難度極大。這些行為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突破底線,觸犯刑法,必須嚴肅查處,堅決打擊,決不放過。” 黃潤秋說。
針對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利用和處理問題,以及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案件多發頻發的態勢,生態環境部聯合最高檢、公安部連續四年開展打擊兩類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4年來,全國生態環境部門共查處涉危險廢物和涉自動監測數據違法案件19982起,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667起。
黃潤秋介紹,生態環境發布了10批80起涉危險廢物和自動監測數據造假的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件。比如,2022年浙江省臺州市破獲49人利用網絡平臺跨省處置鋁灰污染環境案,涉及江蘇、山東、浙江三省6個地級市,累計處置涉案鋁灰8226噸,造成包括清運、規范處置、修復費用等經濟損失3000余萬元。涉案18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七個月,并處罰金32萬至1萬元不等。
此外,他表示,2023年1月,生態環境部會同最高檢、公安部,對3起第三方服務機構在環評編制、驗收監測、機動車檢測等領域弄虛作假的重點案件實施了聯合掛牌督辦,嚴肅查處了以山東錦華案為代表的一批環評造假案件。
山東錦華案是我國查處和判決的環評領域犯罪第一案。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林某鑫等人大肆招攬業務,在環評工程師靳某燕等人未參與任何編制、公司未開展任何環評工作的情況下,偽造環評工程師簽名,將蓋有錦華公司、悅華公司印章的環評報告資質頁通過被告人谷某歡等人對外出售,用于編制虛假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900余份,違法所得近80萬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余萬元。
最終,青島市即墨區法院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另外3名被告人同被判刑并處罰金。
“案件中依法被予以刑事處罰的人員,既有空殼環評單位的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也有‘掛靠’的環評工程師,還有居間聯絡的中介‘掮客’,覆蓋了環評造假的主要鏈條。”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在5月29日新聞發布會上介紹,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環評造假入刑司法實踐的重大突破,也是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標志性成果,充分彰顯生態環境部門、刑事司法部門對環評弄虛作假“零容忍”的態度和依法嚴懲絕不姑息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