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沈溦
因基金銷售活動中存在不規范行為,近日,同花順(300033.SZ)旗下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下稱“同花順基金”)收到浙江證監局的罰單。
官網資料顯示,同花順基金是同花順的全資子公司。作為同花順第三方理財產品的業務開展平臺,從事基金銷售業務。
據浙江證監局7月21日發布的消息,經核查,發現同花順基金旗下部分產品存在宣傳預期收益的行為,違反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5號)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
對此,浙江證監局根據《銷售辦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決定對同花順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浙江證監局進一步指出,同花順基金應高度重視,嚴格對照基金銷售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內控合規管理,規范銷售行為,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7月21日,除了同花順基金,溫州甌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同樣因基金銷售活動中存在不規范被浙商證監局點名。其中,前者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溫州銀行、杭州銀行(600926.SH)則被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作為國內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領域巨頭,同花順業務包括增值電信服務、軟件銷售及維護服務、廣告及互聯網業務推廣服務、基金銷售及其他交易手續費等。
去年年報顯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同花順“愛基金”平臺接入基金公司及證券公司194家,代銷基金產品及資管產品17396支。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同花順在基金銷售及其他交易手續費方面的收入大幅下滑,當年營收2.10億元,占營收比重5.88%。同比下滑32.76%,公司表示主要是由于證券市場波動,投資者對基金需求量下降,導致基金代銷手續費減少所致。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已不是同花順在基金銷售活動中第一次受罰。
2017年10月,同花順也曾發布公告,同花順基金因“518理財節”活動存在以獎勵基金份額方式銷售基金的行為,被浙江監管局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
此外,作為金融信息服務商,同花順還曾多次因為信息發布失誤“惹禍”上身。
2月2日,公司官方微博發布“2022年92%的股民虧損”的信息,屬未經核實的錯誤信息。由于公司發布錯誤信息在社會公眾中造成較大負面影響,公司連夜發布致歉公告。
同花順稱,將成立專項整改專班,徹底查清引發本次錯誤信息事故的原因,嚴肅處理責任人和運營團隊,以及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在整改到位之前,同花順官方微博將停止更新。
2017年,同花順因抓取與復星集團相關不實新聞吃到罰單,2017年8月5日,同花順發布公告稱,子公司同花順網絡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擾亂證券市場的行為,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2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