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7月17日對*ST全新下發關注函,公司公告顯示,直至2023年4月,因年審機構對1300萬元資金來源穿透核查程序的推進和相關審計證據的獲取,年審機構無法證實1300萬元來源于北京泓鈞,因此未確認債務重組收益。
要求公司說明在2023年4月年審機構無法就相關款項來源獲取充分、適當證據的情形下,公司目前對相關款項性質認定發生變化的原因及合理性。說明公司報告期內就相關款項會計處理與《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時點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于報告期內確認債務重組收益是否符合謹慎性原則,相關會計處理是否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