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7月11日下發關于對申科股份及相關當事人的監管函。監管函指出,公司6月21日披露的《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2022年年報問詢函的回復》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何建東通過浙江申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浙江金輪機電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輪機電”)88.08%股份;2022年度,金輪機電通過向公司多結算委托加工費的方式,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1192.62萬元;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何建南及其配偶孟珂娜通過在申科股份多報銷費用的方式,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126.72萬元。截至2023年4月24日,占用方金輪機電、何建南及孟珂娜已向公司歸還全部資金占用款及利息。
申科股份,實際控制人何全波、何建東,實際控制人的關聯方金輪機電、何建南、孟珂娜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何建南同時作為申科股份董事長兼總經理,謝昶作為申科股份財務總監,未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