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連續通報兩個“老虎”被開除黨籍,分別是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和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雪峰。
何澤華,男,1954年生,江蘇淮陰人。上世紀90年代,何澤華進入江蘇省煙草系統工作,曾任江蘇省淮陰卷煙廠廠長、江蘇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副局長等職務。2003年,何澤華調任安徽,擔任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局長、經理、黨組書記,安徽中煙工業公司總經理等職務。2003年7月-2014年3月任國家煙草專賣局副局長。
2023年1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稱,何澤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參加公款宴請,接受煙草系統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私欲膨脹,貪婪成性,長期違規經商辦企業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退休后仍利用原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利。
何澤華還被指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和煙草資源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級晉升、職工錄用、煙草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何澤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何澤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王雪峰出生于1954年11月,河北永年人,1973年3月入黨,1971年1月參加工作,河北礦冶學院冶金系煉鐵專業畢業,大學普通班學歷。調任河北省人大系統工作前,王雪峰在河北省紀檢監察系統工作多年,曾任河北省紀委常務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省預防腐敗局局長。2010年-2013年,王雪峰擔任唐山市委書記,后轉任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雪峰和何澤華同日被官宣落馬。1月6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雪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稱,王雪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他人旅游活動安排,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毫無組織原則,搞拉票賄選,大肆買官賣官,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錄用中弄虛作假為親屬謀取利益;收受大額禮品禮金;毫無紀法意識,把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表示,王雪峰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王雪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