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6月29日下發關于對洛凱股份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經查明,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關于追認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顯示,2021年,公司與思貝爾電氣有限公司發生關聯采購387.53萬元,與上海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電器廠發生關聯銷售2399.68萬元,上述交易金額分別占2020年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的0.53%、3.28%,達到了信息披露的標準。2022年,公司與上海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電器廠、福州億力電器設備有限公司、思貝爾電氣有限公司分別發生關聯銷售7205.22萬元、422.95萬元、425.73萬元,與上海量乘機電科技有限公司發生關聯采購437.93萬元,上述交易金額分別占2021年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的9.13%、0.54%、0.54%、0.55%,均達到信息披露的標準,其中與上海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電器廠的關聯銷售金額還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標準。對于上述日常關聯交易,公司前期均未作出預計并予以披露,遲至2023年4月27日才補充履行董事會決策程序并對外公告,并于2023年5月19日補充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序。
公司連續兩年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有關規定。時任董事會秘書臧源淵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及其作出的承諾。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公司及時任董事會秘書臧源淵予以監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