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圓
審計署周一發布《關于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稱,不少地方政府存在虛增財政收入、亂罰款亂攤派、違規新增隱性債務、虛報專項債項目收入等一系列財政管理上的漏洞。
報告稱,審計署重點審計了18省本級及36個市縣共54個地區的財政收支管理情況,并就共性問題延伸了其他地區。主要發現四方面問題:
一是違規組織和返還財政收入。70個地區通過“自賣自買”國有資產、虛構土地交易等方式虛增財政收入861.3億元,其中67.5%發生在縣級。41個地區向虧損企業征收國有資本收益、征收過頭稅費或直接亂罰款亂攤派等,違規組織財政收入77.5億元。還有55個地區違規或變相返還稅收或土地出讓金等225.08億元。
二是違規新增隱性債務。49個地區通過承諾兜底回購、國有企業墊資建設等方式,違規新增隱性債務415.16億元。
三是專項債券管理存在一些問題。20個地區通過虛報項目收入、低估成本等將項目“包裝”成收益與融資規模平衡,借此發行專項債券198.21億元。5個地區將50.03億元違規投向景觀工程、商業性項目等禁止類領域;47個地區違規挪用157.98億元;5個地區虛報33個專項債券項目支出進度,至2022年底有60.27億元結存未用。
四是財政暫付款亟待清理。財政暫付款一般由財政臨時出借給預算單位應急等,按規定不得長期掛賬,應及時清理結算。財政部于2018年要求嚴控規模、逐步清理,但54個地區至2022年底暫付款余額達1481.39億元,比上年增加83.63億元。還有13個地區暫付款占用專項轉移支付或專項債券資金86.47億元,部分用于無預算、超預算政府支出;6個地區違規向企業出借資金281.81 億元。12個地區不得不從上級超預算額度調撥庫款、由銀行墊款或對外借款280.72億元來維持基本運轉。
此外,在對中央財政管理審計過程中,審計署發現部分轉移支付和投資專項分配不科學不合理的問題。比如,在涉及財政部30項轉移支付和國家發展改革委29項投資專項中,11項轉移支付分配時存在基數固化等問題,導致分配結果不精準,涉及416.17億元;22項轉移支付和6項投資專項分配時存在未嚴格按辦法分配、擴大補助范圍、增加審批環節等問題。
審計報告還指出,部分投資計劃下達較慢。比如,根據國家發改委投資計劃草案,財政部于去年3月下達1533個中央本級項目1110.57億元預算,但對其中涉及550.49億元的1263個項目投資計劃下達滯后,有的至去年9月底才下達,導致預算資金未能及時支出。對21個投資專項涉及的656.96億元地方項目,投資計劃下達不及時,有的延至年底,導致項目資金預算無法據以及時下達。此外,還存在投資專項計劃下達與項目進度不匹配的問題,比如,向建設進度滯后、資金閑置的5個項目繼續安排投資,已下達31.63億元,至2022年底結轉21.16億元;向規劃工期2年以上的55個項目一次性下達全部投資41.39億元,至2022年底結轉26.84億元。
除上述問題,報告指出,稅務和海關部門組織財政收入不夠嚴格,規范性有待提高。審計署特別提到,減稅降費政策未能全面落實。“至2022年底,條件不符的納稅人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優惠179.19億元,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享未享留抵退稅327.73億元。35個海關單位未及時退還稅款和保證金等8.2億元。”報告稱。
針對審計中暴露的一系列問題,報告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包括著力防范化解重大經濟金融風險隱患,嚴格監督約束權力運行。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嚴肅財經紀律。
報告明確提出,對違規舉債問題嚴肅查處、追責到人。 督促省級政府加強風險分析研判,督促基層結合實際逐步降低債務風險水平,穩妥化解隱性債務存量。逐步剝離地方政府平臺公司的融資功能,推動分類轉型發展。加強專項債券投后管理,確保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報告還提出,加強四本預算統籌銜接,建立健全權責配置更為合理、收入劃分更加規范、財力分布相對均衡、基層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財政體制。完善稅費優惠政策,優化留抵退稅制度設計。穩步推進地方稅體系建設。
報告同時建議,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將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作為預算績效管理重點,加強對新出臺重大政策、項目事前績效評估。 完善細化績效指標體系,改進績效自評,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制定政策、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