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高佳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大學女生污蔑大叔偷拍”一事引發網絡熱議后,“女生懷疑男生偷拍雙方和解”話題又登上熱搜,近日,多起涉及公共場所“偷拍”行為引發的爭議事件廣受關注。
互聯網時代,“偷拍”將每個人都置于一種不得不警惕的風險之下。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志坡曾在其文章《偷拍的侵權法分析》中,對“偷拍”的含義進行界定。張志坡稱,“偷拍”并非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而是日常生活中一種形象的描述,由“偷”和“拍”兩個要素構成?!巴怠睆娬{被拍者的不知情,“拍”強調行為人從事之行為。而侵權法意義上的偷拍,除了具備如上二要素外,在行為模式上是指行為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利,并且具有主觀故意。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孟澤東告訴界面新聞,法律意義上的偷拍主要是指基于對受害者隱私的拍攝,隱私主要包括個人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等。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但是,“偷拍”的具體情況不同,受害人應主張何種權利,也不能一概而論。近日,與“偷拍”相關的話題討論中,一項多被提及的爭議是:當被拍者處于公共空間,偷拍行為是否構成違法?
孟澤東認為,“偷拍”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違法性,所以被拍者處于公共空間或者私密空間只會影響偷拍者所觸犯的法律責任的大小。
張志坡認為,“偷拍”的客體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被拍者的日常形象,這部分形象存在于公共空間,除了主體存在差別外,并未顯示個人之特殊性;另一類則是被拍者的個人活動或者身體隱私。“偷拍”的行為分兩種類型,一種是以攝影愛好者所從事之人物拍照為典型;另一種是不滿足對他人表面形象的窺視,更關注他人之身體隱私。
“實際上,兩種偷拍均侵犯了被拍者的權利,只是侵犯的客體不同。”張志坡在文中稱,第一種類型的“偷拍”侵犯的是被拍者的肖像權,第二種類型的“偷拍”侵犯的是被拍者的隱私權。
在公共空間的拍攝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在法律業界也是一個飽受爭議的話題。此前,“成都太古里街拍事件”也引起網友對街拍侵權的討論。江蘇法之澤律師事務所律師莊志明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稱,關于攝影師街頭拍攝他人是否構成肖像權侵權,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該規定并未禁止公民對他人拍照片?!鼻f志明稱,“構成侵權的行為,通常應有兩個方面的表現,一是客觀行為對他人造成實際侵害;二是主觀上存在侵害他人的故意(過失)?!?/span>
“成都太古里街拍事件”引起的討論還包括,對公眾人物的偷拍,相比對普通人群的偷拍,在界定規則上是否存在不同。
孟澤東認為,“公眾人物在享受更高社會地位及影響力的同時也應對公眾的批評與監督存有更高的容忍義務,即當公眾人物的個人事項與公眾享有知情權的公共事務、公共利益存在著聯系時,此時對于公眾人物的‘偷拍’法律責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豁免?!?/span>
張志坡同樣認為,對公眾人物的“偷拍”需要對以上規則進行變通。“但偷拍與公共利益無甚關系的絕對性隱私,如明星的性隱私則當然的構成侵權。”他稱,“這種與性有關的私密隱私并不因為明星抑或是普通人而有區別,偷拍者將承擔侵犯隱私權的民事賠償責任,更有甚者,可能承擔刑事責任?!?/span>
至于偷拍者面臨的侵權責任,孟澤東介紹,民事方面,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行政方面,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方面,孟澤東提到,“偷拍行為之后,繼續進行散播偷拍照或者偷拍錄像的行為,構成對受害人隱私權、肖像權和名譽權的侵害,如果捏造相關事實,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涉嫌構成誹謗罪?!?/span>
此外,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謂嚴重后果,是指由于行為人非法竊聽、竊照行為而致使竊聽、竊照對象傷、亡、遭受重大財產損失,嚴重損害國家政治利益等情形。
界面新聞注意到,在酒店“偷拍”等具體偷拍場景中,涉及到“偷拍”產業鏈,專業偷拍者被判處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的案例并不罕見。
界面新聞搜索公開裁判文書發現,2021年,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21年3月至4月期間,陳某為非法牟利,明知他人將攝像頭隱蔽安裝在酒店房間內,用于偷拍住店顧客隱私,仍從他人處購入多個攝像頭監控賬號,通過網絡途徑發布出售信息,將監控賬號出售給多人,獲利人民幣一萬余元。法院判決陳某犯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2020年,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被告人陳某在短短兩個月內,在多家酒店安裝針孔攝像頭,偷拍酒店房間入住人員達到600余人次,其中下載性愛視頻42段、隱私照片109張。法院以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七個月。
“如果偷拍者將偷拍的內容販賣、傳播的,還可能涉嫌構成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泵蠞蓶|稱。
那么,在這類案例中,作為提供客房的酒店方是否需承擔責任?
張志坡在其文章《偷拍與隱私權保護》中寫道,“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既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也是合同義務,因而經營者若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其既可能承擔侵權法上的責任也可能承擔違約責任,此時受害人對賓館有所主張的請求權要么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要么是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尤其當賓館方也是侵害行為人時,通常會發生這兩種請求權的競合,受害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主張對自己有利之主張?!?/span>
孟澤東提到,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規定,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酒店對入住客人具有安全保障義務,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是賠禮道歉和支付一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泵蠞蓶|表示。
張志坡認為,“著實有必要擴張隱私權保護的范圍,使其不僅限于對住宅的保護,對例如賓館之類的‘地點封閉性’場所的私人空間也提供同樣的保護。權利的保護很大程度上體現于權利的救濟上,在此,對賓館等特定場所苛以一定的注意義務,不僅對于強化對受害人隱私利益的保護,同樣對于社會良好穩定秩序的構建意義非凡。 ”
“目前我國對于‘偷拍’行為并沒有明確的法律予以進行直接規制,對于‘偷拍’行為的處理,不同的地區也有不同的處理結果。”孟澤東建議,將“非法偷拍”單獨作為一個罪名予以設立,對于情節嚴重的偷拍行為進行有效遏制,同時完善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于“偷拍”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進行一定分級,進行階梯式處罰,以保護公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