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5月24日公告,公司董事長胡煜鐄于1月31日收中國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因其涉嫌短線交易“甘化科工”股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5月24日,公司董事長胡煜鐄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胡煜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述違法行為。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胡煜鐄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界面快報 · 來源:界面新聞
甘化科工5月24日公告,公司董事長胡煜鐄于1月31日收中國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因其涉嫌短線交易“甘化科工”股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5月24日,公司董事長胡煜鐄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胡煜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述違法行為。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胡煜鐄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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