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戴晶晶
新一輪省級和區域電網輸配電價出爐,國內輸配電改革持續深化。
5月15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進一步完善了輸配電價監管體系,并公布了自2023年6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新一輪省級電網輸配電價。
本輪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有升有降。其中,華東、西北區域的電量電價下降,華北、華中、東北區域電網的電量電價上調。
在核定新周期輸配電價之外,《通知》通過簡化用戶類型、首次按照電壓等級核定容需量電費、單列上網線損和抽水蓄能容量電費,以及健全激勵機制等方面推進了輸配電價改革。
電價廣義上可以分為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其中,輸配電價是指銷售電價中包含的輸配電成本,是“運電”的費用。
在輸配電價改革之前,中國電網公司的盈利主要來源于電力的購銷差價,即向電力用戶售電收入與向發電公司買電的費用之差。
為推進價格機制改革,厘清輸配電過程中各類成本,2014年,國家啟動輸配電價改革,以三年為一個核價監管周期。
2015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輸配電價逐步過渡到按“準許成本+合理收益”原則,分電壓等級核定。
國家發改委已于2017年和2020年分別完成了前兩個監管周期的價格核定。2022年4月,第三周期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啟動,監審范圍包括33個省級電網和6個區域電網。
與前兩個監管周期相比,第三監管周期的主要變化在于輸配電價完成了與購銷電價脫鉤,開始按照“準許成本+合理收益”原則進行正算。
在第一、第二監管周期中,由于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并存,電網企業通過目錄銷售電價售電時,輸配電價對標電網購售價進行調整,電網輸配電收入與購售電價相關聯。
202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下發,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此外,《通知》在前兩輪改革的基礎上,簡化了用戶分類,首次推動實現工商業同價全覆蓋,大工業電價逐步退出歷史舞臺。
《通知》首次指出,用戶用電價格逐步歸并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及工商業用電(除執行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以外的用電)三類;尚未實現工商業同價的地方,可分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電四類。
這允許了在實現工商業同價的地區,相同電壓等級工商業用戶執行相同價格,進一步完善了輸配電價體系。
按照輸配電規律,發電廠將電壓升高后向電網送電,并經過層層降壓后輸送到用戶。低電壓流經路徑更長,線路損耗更高,度電成本更高。這導致輸配電價往往隨著電壓等級下降而上升。
《通知》也首次允許了按照電壓等級核定容需量電費,反映不同電壓等級的容量成本差異。
“輸配電價結構更加合理,不同電壓等級電價更好反映了供電成本差異,為促進電力市場交易、推動增量配電網、微電網等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發改委稱。
另外,《通知》明確了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由上網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其中,系統運行費用包括輔助服務費用、抽水蓄能容量電費等。
這將原包含在輸配電價中的上網環節線損和抽水蓄能容量電費等單列,更準確地反映了輸配電環節的定位。
國家發改委表示,這有利于更加及時、合理體現用戶購電線損變化,清晰反映電力系統調節資源費用,進一步強化電網準許收入監管。
第三監管周期同時健全了激勵約束機制,對負荷率較高的兩部制用戶的需量電價實施打折優惠,提升電力系統經濟性。
《通知》表示,選擇執行需量電價計費方式的兩部制用戶,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達到260千瓦及以上的,當月需量電價按標準價格水平的90%執行。
輸配電價體系包括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區域電網輸電價格、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以及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
其中,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是指省級電網企業在其經營范圍內為用戶提供輸配電服務的價格。區域電網是指跨省共用網絡,是省級電網的向上延伸。
5月15日,發改委也公布了《關于第三監管周期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核定華北、華東、華中、東北、西北區域電網第三監管周期兩部制輸電價格。
該文件還指出,區域電網容量電價作為上級電網分攤費用,通過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回收。
盡管第三輪電網輸配電價改革實現了一定突破,但在準確核算輸配電價方面還有較大改進空間。
“電網企業業務混雜,大量購售電業務交叉,且財務計算均合并在一起,單獨輸配電成本仍不清晰。”5月16日,一位電力行業專家對界面新聞表示,“要掌握真實成本,仍有大量工作需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