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機電5月15日收深交所年報問詢函,要求公司補充說明電子煙業務主要合同情況,包括且不限于交易內容、交易對手方、交易金額、合同約定結算情況、回款情況及去向、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是否存在期后退貨,并結合客戶注冊資本、成立時間、銷售規模和最終銷售去向等說明訂單金額是否與客戶經營規模匹配。
要求結合公司電子煙業務的業務模式、銷售價格及銷量、成本構成、行業競爭格局及公司競爭優劣勢等情況,說明公司電子煙業務毛利率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并結合電子煙業務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較高、毛利率較低、合作客戶較少等情況,進一步說明該業務是否存在對單一客戶的重大依賴,是否具備商業實質。
要求結合公司電子煙業務的業務模式、毛利率較低的原因、合同條款約定、采用的收入確認會計政策等情況,說明公司電子煙業務收入確認應用總額法或凈額法的依據,并說明是否提供了重大整合服務,是否有權自主選擇供應商及客戶,是否存在供應商指定客戶、客戶指定供應商或供應商介紹客戶等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結構件業務收入為11.44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2.55%,銷量較去年同期下降17.69%,毛利率為16.79%,較去年同期下滑5.79個百分點。要求公司結合結構件業務近年主要銷售產品、價格、成本構成、材料類型及價格變動、行業競爭等情況,說明結構件業務收入與銷量、毛利率變動趨勢背離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
報告期內,公司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分別為3360萬元、20050萬元,同比分別增加2.94%、下降27.22%;占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0.87%、5.20%,同比分別下降0.86、9.39個百分點。要求公司結合各業務的業務模式、銷售及管理費用明細及變動情況、變動原因,說明本期業務規模大幅增長,但銷售費用基本持平、管理費用明顯下降且銷售費用率、管理費用率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是否存在體外承擔費用的情形。
要求說明委托加工物資的形成背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產品、業務模式、公司與委托加工方在產品生產中的具體分工,并進一步說明公司是否承擔向客戶轉讓商品的主要責任,在轉讓商品之前或之后是否承擔存貨風險,是否有權自主決定商品價格,公司在交易時屬于主要責任人還是代理人。
要求分業務板塊列示各類別存貨賬面余額、庫齡,并結合相應業務規模、期末在手訂單、市場競爭格局等說明期末存貨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結合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的方法和測試過程、可變現凈值的確定依據、對應產品毛利率水平及本期變動等情況,說明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準確。
公司的應收賬款賬齡組合1為除電子霧化器相關業務以外形成的應收款項,期末余額為3.90億元,壞賬準備計提比例為12%。要求公司補充說明上述應收賬款的賬齡及對應計提比例、相應計提比例是否與以前年度及同行業一致,是否存在逾期情形、逾期原因及后續催收措施等情況,并說明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及時、準確。
報告期末,公司前五大預付款項余額為2348萬元,占比80.77%;預付長期資產款項余額為1443萬元。要求公司補充列示上述款項的具體情況,包括且不限于賬齡、交易內容、合同約定履約安排、是否按進度履約、是否逾期、減值準備計提依據及合理性、交易對手方是否構成關聯方。
要求說明公司持有豪泰達普通合伙份額不足一年即轉讓的原因,交易對手方與你公司、主要股東、董監高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轉讓后公司仍持有豪泰達48.60%有限合伙份額的原因。
要求說明與聯輝光電關聯交易的交易內容、業務流程和商業合理性,公司同時向聯輝光電銷售、采購的原因,銷售定價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報告期內,公司以1元對價轉讓東莞市環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珠海市金龍鴻鑫科技有限公司40%股權。要求公司補充說明上述公司轉讓前經營、財務數據,公司是否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交易對價為1元的依據,公司轉讓股權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對手方與你公司、主要股東、董監高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
要求說明尚未聘請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的原因,如何確保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及規范性,后續的聘任安排;要求前任財務總監說明年報披露前辭職的具體原因,任職期間是否能夠獨立履職,是否關注到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是否關注到公司、股東、董監高及其關聯方存在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