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華儀5月11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于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上證公函(2023)0478號】。
要求公司補充披露華儀集團破產清算進展、公司申報債權情況及法院裁定情況,結合有關情況說明公司計提相應信用減值損失及預計負債的依據及合理性,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要求公司及原控股股東、聚華投資說明,就資金占用、違規擔保問題的解決是否制定了相應可行性計劃、安排及具體時間表;公司內部控制的整改情況,公司是否已就原控股股東對公司造成的重大侵害,采取措施彌補損失,切實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違規擔保、資金占用、關聯交易等侵占公司利益的情況。
結合公司報告期內對資金占用、違規擔問題的解決進展和財務處理等情況,以及無法取得相關審計證據等情況,要求年審會計師說明出具保留意見而非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具體依據,對內控審計未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具體依據,是否符合審計相關規則規定。要求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