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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鯨保險關注到,4月25日,銀保監會山西監管局披露兩則行政處罰決定書,直指安誠財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誠財險”)一支公司負責人及一員工制造三車追尾的騙保行為。
罰單內容顯示,時任安誠財險古交支公司負責人侯殿龍將實際占有使用的車輛(車主為他人)以他人名義在安誠財險古交支公司投保交強險和商業險。2018年6月6日,侯殿龍組織栗劭陽等六人通過制造三車追尾交通事故的方式,騙取保險理賠款215000元。2020年10月27日,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法院判決侯殿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4萬元;栗劭陽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2021年3月29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上述事實,有《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安誠財險山西分公司《關于自查發現案件情況的說明》、理賠檔案等證據證明。
上述故意制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行為,情節嚴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禁止有關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進入保險業”的規定,經銀保監會授權,山西銀保監局決定給予侯殿龍、栗劭陽禁止4年進入保險業的行政處罰。
今年2月,山西銀保監局曾對安誠財險古交支公司開出罰單。安誠財險古交支公司因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導致發生涉刑案件,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罰款。(藍鯨保險 李丹萍 lidanping@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