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吳治邦
啟迪環境(000826.SZ)原本將被城發環境(000885.SZ)吸收合并,沒想到臨陣被媒體曝出財務造假,啟迪環境控股股東層面及上級股東還一度發文征集對原高管團隊的調查線索。
啟迪環境4月6日晚間披露的信息顯示:公司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9年公開發行綠色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存在虛假記載。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啟迪環境涉嫌在2017年-2018年間,通過偽造虛假分包合同及節點結算單確認成本,虛構了相關PPP項目合同完工百分比,提前確認或虛假確認總包合同收入,導致啟迪環境2017、2018年年報中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項目存在虛假記載。上述虛假列報主要存在于啟迪環境對宜昌、荊州、吉首、南寧四個項目的會計處理中。
經匯總,啟迪環境在宜昌、吉首、荊州、南寧四個總包項目的核算中,虛報分包及總包工程量,共造成2017年年報虛增主營業務收入6.63億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5.3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31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8.70%;2018年年報虛增主營業務收入3.67億元,主營業務成本2.5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08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2.99%。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啟迪環境甚至通過偽造材料的方式,偽造出從未實施的工程設施。以全稱荊州市餐廚糞便垃圾無害化處理 PPP 項目為例,啟迪環境通過偽造的成本入賬依據的《分包合同》《產值確認表》及《成本工程驗收單》,提前確認了 2017 年成本及收入。導致啟迪環境于 2017 年虛增該項目主營業務收入 3.2億元;主營業務成本2198.2萬元。
從處罰結果來看,包括時任董事長文一波、時任總經理張仲華、時任財務總監王志偉、時任財務負責人萬峰等均被認定存在著責任。其中啟迪環境遭罰款 60 萬元、文一波、張仲華、王志偉、萬峰遭罰款30 萬元,文輝、李星文遭罰款20 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依據的是2005 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相關責任主體的罰款金額較小。不過,從歷史情況來看,此類事件往往伴隨著巨額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上述對公司或造成不小的資金壓力。
財務數據顯示,作為昔日的PPP龍頭,啟迪環境面臨著連續三年巨虧的窘境,2021年全年更是全年巨虧45.4億元。2022年的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虧6.5億元-9.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