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TopMarketing
自去年AI繪畫在國內外聲勢漸起,社會各界關于AI版權的討論便愈發甚囂塵上。
有人認為AI生成的作品應當同樣享有版權,有的卻認為AI本身就不具有原創性,其生成的內容既稱不上作品,自然也無法擁有版權。雙方各執一詞,引發各平臺廣泛關注。
但由于并無官方對AI版權的定義和歸屬問題進行明確規定,且大眾討論通常建立在對現狀及未來的推演總結上,缺乏具體實在的支點,目前來看,“AI版權”的相關討論,更像是一座搭建在半空中的無依之閣。
然而,近期一樁“在原創社區添加AI繪圖功能”的事件卻將AI與原創之間的矛盾真正暴露在大眾眼前。這一事件的矛頭,正指向網易旗下的同人創作社區——LOFTER。
引發爭議的“AI繪畫”
近日,LOFTER在平臺內上線AI繪圖功能“老福特畫畫機”,用戶只需在功能頁面輸入關鍵詞即可快速生成繪畫作品。雖然官方提示結果僅供娛樂,禁止用于商業用途,但該功能上線后,還是遭到了平臺創作者的吐槽和抵制,更有大量創作者為明確態度注銷賬號,轉而投向同類創作平臺。
LOFTER上線AI繪畫功能
創作者憤怒的原因顯而易見,一方面是因為LOFTER本身就是一個聚集大量原創作品的創作型平臺,其中的作品皆凝聚著創作者的天賦、靈感和汗水。平臺貿然植入AI創作功能,用AI生成來吸引更多用戶,無異于將AI和人置于對立地位,很大程度上是在壓榨創作者的生存空間。
另一方面,AI創作需要經過大量的數據訓練和學習,數據的來源官方并未聲明,我們也不得而知,但這難免會導致創作者對自身作品的隱私安全性和對平臺的信任產生動搖。畢竟在創作者看來,LOFTER有大量的免費素材資源,簡單的融合拼接對平臺來說是再容易不過的事。原創性和版權是創作者堅守的底線,當這方面的來源歸屬問題被模糊,創作者的抵制和逃離也就在所難免。
話題傳開后,社交平臺卻又涌現了另一派聲音。他們認為AI是社會發展的大勢所趨,能夠被AI淘汰或替代的,大多數是對藝術進行如法炮制的畫師,而真正具有藝術天賦的創作者不會被埋沒。
不過這類看似“理中客”的言論并未被廣大網友買賬,創作者的反平臺情緒依舊高漲。
LOFTER內抵制AI帖文
于是在之后的幾日內,LOFTER連發兩條聲明,強調該功能并未使用平臺創作者的作品數據,相關數據來自于開源;3月10日,LOFTER官方又發布“致廣大創作者的一封道歉信”,稱引發爭議的相關功能已于3月8日下線,并上線了創作者保護計劃,禁止AI內容作為原創作品發布,加強AI內容識別和反饋處理。
創作者保護計劃
其實在此之前,LOFTER早已上線多個模塊用以保護創作者的權益,包括“開啟作品保護”、“圖片自動添加水印”等等,但丟失的用戶信任一朝難以挽回,流失的用戶也成了LOFTER創新之路滑鐵盧的見證。不少網友紛紛感慨“喜歡的大大都銷號跑路了。”
網易的AI之路
眾所周知,依賴創作者存活的平臺勢必要討好創作者,這一點,平臺和用戶都心知肚明。既然如此,網易LOFTER為什么還要執著于上線AI功能?
其實,網易在AI領域的布局由來已久。
在今年2月網易發布的全年財報中,CEO丁磊披露了他們在AI領域的技術投入。早在2018年,網易就布局了GPT模型研究,并著手于開發網易伏羲、網易互娛AI Lab實驗室的AI圖像生成、智能捏臉等功能,取得不少進展。
例如去年AI繪畫井噴之際,網易就在其旗下開放世界武俠游戲《逆水寒》中應用伏羲AI,展示了AI在游戲內敘事、氛圍、互動等多個場景上的超強能力。數百位具有獨立情感判斷AI的NPC對不同的玩家互動給出不同的反應,大大增強了游戲的體驗感,此項應用也得到TapTap、B站等社區玩家的一致好評。
游戲玩家評論
此外,網易AI技術還應用于網易數帆對外商業化、網易云音樂AI賦能歌詞創作和演唱、與網易云信合作開發虛擬人等。
可以看出,網易對旗下產品的AI應用有著全面而深遠的野心。再加上近日ChatGPT爆火帶動微軟股價的上升,對于商業化困難、盈利渠道受限的LOFTER來說,AI或許是其謀求增長的新出路。
如果說平臺為追求商業化而一葉障目,這未免有些片面。因為早在2021年,LOFTER就曾上線“人工智能幫你寫故事”活動,用戶只要輸入故事開頭即可獲得一篇完整文章。該活動在當時由于新奇有趣,吸引了一大批用戶參與,網絡上相關小程序應用也如雨后春筍般生長。
或許是先前的經驗為LOFTER提振了信心,方促使平臺又在今年上線類似的“AI繪畫”功能。而這一次,輿論反應卻截然不同。
AI版權核心之爭
那么網友執著的點究竟是什么?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不得不深入本質,去探究“AI版權”討論的核心。
首先,AI作品是否具有版權?
針對這一命題,幾年前的法律案件就曾給過答案。
2018年,北京菲林律師事務所起訴百度,稱其在公眾號上發布的一篇大數據報告被刪除署名及首尾段轉載至百度百家號,該行為侵害了其信息網絡傳播權、署名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最后的宣判結果出人意料——百度勝訴,原因在于法院判定計算機軟件智能生成的涉案文章內容不構成作品,而百度僅由于未經許可使用文章內容賠償律所1560元。
時間向后推移,2019年的一樁人工智能寫作領域訴訟案卻呈現出相反的結果。騰訊狀告網貸之家未經授權抄襲文章,法院最終判定其向騰訊賠償1500元。這也是國內首次以法律判決形式認定AI生成的作品具有著作權。
其判決依據在于——AI軟件生成的作品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并且具有一定的獨創性。
菲林案的大數據報告是利用AI、大數據生成的,而騰訊案中的文章是團隊用dreamwriter生成,其中包含團隊對股市信息、數據的選擇、判斷、分析,能夠看出文章的獨創性。
由此可以看出,即使在AI領域,國內外對版權的認證思路仍然一致——尊重并保護創作者的獨創性元素。
其次,AI版權歸屬于誰?
對于這一點,大多數平臺均聲明AI生成圖片版權屬于用戶,允許合法合規范圍內的商用用途。
而具體到AI作品版權的登記,美國版權局的一份回復函,或許可以提供一定的參考價值。
今年2月份,美國版權局申明了一份AI生成的漫畫作品《黎明的查莉婭》的版權保護決定。
該作品的創作流程為:藝術家Kristina Kashtanova生成與圖畫有關的文字,AI軟件Midjourney根據文字描述來創作書中插圖。
Kristina Kashtanova漫畫作品
依據創作流程,美國版權局給出Kashtanova回復信函稱其獲得了其漫畫作品《黎明的查莉婭》(Zarya of the Dawn)在文字、視覺元素的協調和編排部分的版權,其版權保護不適用于由AI繪畫工具Midjourney生成的部分。
在之后的3月16日,美國版權局發布《版權登記指南:包含人工智能生成材料的作品》。指南中表明:
1、如果只是 AI 技術根據人類的提示(Prompt)產生作品,則該作品缺乏人類作者身份,不受版權保護。
2、如果人類藝術家以足夠有創意的方式選擇或安排 AI 生成的材料,以及藝術家修改 AI 生成的材料以符合版權保護標準,使得 AI 生成的作品包含足夠的人類作者身份,則可以支持版權主張。
因此,延續獨創性的思路,AI作品版權的歸屬判斷應當依據作者在創作過程中的干預程度。
現在回到LOFTER事件來看,或許網友憤怒的核心正在于AI繪畫作品僅憑幾個關鍵字而得,無需獨創便可輕易獲得版權,還有可能在后續階段獲得同等曝光,這無疑極大挑戰了創作者們的創作熱情。盡管在此前,百度同樣推出“文心一格”,微信上線“意間AI”小程序,但由于二者數據來源缺乏明確指向性,換句話說——沒有具體的利益沖突對象,因此并未在創作者間翻起波瀾。
AI寫作雖然包含用戶在開頭上的創作,但后續生成的內容也不乏融梗嫌疑。在TOP君看來,這一功能在當時并未引發廣泛抵制的原因,一是在于寫作不似繪圖,門檻低,人人皆可參與。繪畫由于技法不同,有區別的畫風僅憑肉眼便可一眼辨別;而文章是由大量的文字符構成,若不仔細閱讀,很難看出其中端倪;二是在于國內對文字的保護意識并未完整形成,文字版權的維權之路依舊道阻且長。
結語
了解AI版權后,品牌應該如何利用好AI為自身服務?
TOP君建議,對于一般品牌來說,謹守法律防線,平衡好技術、創意與法律法規三者之間的關系是重中之重。在此基礎上,品牌可利用AI與現有產品模式結合進行創新,挖掘增長的第二曲線。反過來看,當AI在未來成為大勢所趨,品牌亦可從中總結規律,規避流行反其道而行之,這也是互動營銷公司R/GA目前正在嘗試的。
而對于高度依賴創作者的品牌來說,AI功能植入則不急于一時。小眾品牌之所以壯大,往往是因為用戶粘性高。用戶因相同的愛好聚集在一起,他們的粘性由指向一致的情感形成,并通過口碑擴散。這種情感天然與利益性相悖,品牌與商業掛鉤越深,用戶情感便越薄弱。倘若品牌以AI為矛,攻用戶忠誠之盾,結果只能造成兩敗俱傷,而承擔最大代價的,終究是品牌自身。
因而這類品牌不妨待屆時相關規定完善后再謹慎入局,最大程度降低用戶反感。畢竟,國內的原創環境本就艱難,品牌也該留給創作者一些自由呼吸的空間。
正如巴黎奧美公司總裁兼CEO Mathieu Plassard 所說:“人工智能不會取代創造力,人類的監督在所有階段都至關重要?!?/p>
參考資料:
【1】網易LOFTER上線AI繪圖引發爭議,平臺內置生成式AI功能的合規邊界何在?|21世紀經濟報道
【2】AI創作再陷紛爭:作品版權,到底歸誰?|i黑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