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國品牌雜志 馮昭
地理標志產品維權再現新案例。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浙江省安吉縣農業農村局茶葉站(以下簡稱安吉茶葉站)訴金華市語薇茶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語薇茶業公司)、余某某侵害商標權糾紛案判決書。
浙江金華婺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語薇茶業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余某某對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稀有的白茶茶樹變種
白茶生長于原始植被豐富,森林覆蓋率70%以上的浙江天目山北麓。早在北宋時期,宋徽宗在《大觀茶論》中就曾提及,但在此后幾百年中幾乎絕跡,直至安吉白茶的出現。
《安吉縣志》記載,安吉曾在1930年發現過野生白茶樹,后不知所蹤。1980年,安吉進行茶葉普查,在天荒坪鎮大溪村桂家倉發現一株百年以上野生白茶樹,由縣政府撥款培育保護,在國家有關部門及安吉縣政府精心呵護下,經過數年完成繁育、種植。
作為稀有的茶樹變種,安吉白茶春季發出的嫩葉純白,“春老”時變為白綠相間的花葉,夏天呈全綠色。
為了維護安吉白茶市場聲譽,保護生產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安吉縣農業局先后于2001年、2015年申請注冊了第1511897號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第14982232號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此后,安吉白茶先后被認定為“浙江省名牌產品”“浙江省著名商標”“全國馳名商標”,還曾拍賣出天價“白茶王”。
2021年1月,上述兩個商標的注冊人變更為安吉縣農業農村局茶葉站。
安吉茶葉站調查取證
安吉白茶作為當地特色優勢產業,在發展山區經濟、促進農民增收、推進生態建設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與此同時,安吉縣為培育區域公共品牌,也在積極推進安吉白茶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產業化發展,打造出一系列配套產業并出臺保護措施。
但是,市場上仍有大量企業或個人,冒用安吉白茶之名,以次充好,擾亂市場。
安吉茶葉站查證發現,語薇茶業公司在淘寶平臺開設的語薇茶業網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以安吉白茶之名銷售產品,在產品鏈接關鍵字、商品詳情、商品展示中使用“安吉白茶”字樣,已構成侵權;余某某作為語薇茶業公司股東,對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2022年5月5日,浙江若屈律師事務所委托代理人舒某為固定證據,向杭州市西湖公證處申請辦理證據保全公證。
當天,西湖公證處公證員、工作人員與舒某從杭州市莫干山路231號豐巢柜提取了一份快遞包裹,帶回西湖公證處打開查看實物,然后重新裝入包裹,由西湖公證處公證員進行封存。
第二天,舒某在西湖公證處登錄淘寶,瀏覽涉案訂單中的訂單信息、物流信息、交易快照、商品詳情、用戶評價、店鋪寶貝、網店經營者相關資質等信息。商品詳情頁面顯示,店鋪名稱為“語薇茶業”,案涉商品為“安吉白茶2022新茶葉白茶碎茶片明前珍稀白茶碎片綠茶春茶散裝500g”,茶種類為“安吉白茶”。
2022年5月13日,西湖公證處對上述情況出具了公證書。
提起訴訟與被告抗辯
2022年11月,安吉茶葉站向婺城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語薇茶業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侵害第1511897號、第14982232號注冊商標的侵權產品,刪除淘寶網店“語薇茶業”相關侵權信息,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而支付的合理費用15萬元,被告余某某承擔連帶責任。
庭審中,安吉茶葉站對公證實物進行了當庭拆封,封裝物品為凈含量500g的茶葉一包。語薇茶業公司認可該物品系“語薇茶業”店鋪銷售的商品。
但是語薇茶業公司、余某某辯稱,所售茶葉是由安吉梅溪承茗茶場提供,不存在侵權。并向婺城區法院提交了語薇茶業公司向安吉梅溪茶場購買白茶的收據、委托安吉梅溪茶場生產加工白茶的委托加工協議,安吉梅溪茶場生產的白茶符合國家標準的檢驗檢測報告,擬證明安吉梅溪茶場有生產白茶資質的會員證、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以及產品網頁和淘寶后臺數據截圖。
婺城區法院一審判決
《“安吉白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載明,使用“安吉白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商品,生產地域范圍為安吉縣全部行政區劃范圍;申請使用“安吉白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須按本規則規定的條件、程序提出申請,由原告審核批準等事項。
婺城區法院認為,“語薇茶業”店鋪銷售的被訴侵權茶葉,與安吉茶葉站案涉注冊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相同,且被訴侵權商品的標題、商品詳情均顯示有“安吉白茶”字樣;公證實物標簽中顯示生產商地址為安吉,產品名稱包含“白茶”,均易導致消費者對其原產地等特定品質產生誤認。
語薇茶業店鋪商品中的“安吉白茶”字樣,與安吉茶葉站注冊商標的組成要素均為“安吉白茶”文字,音、義相同,兩者構成相同;語薇茶業公司辯稱案涉茶葉來源于安吉的茶場,但產品品質并不符合“安吉白茶”地理標志產品的品質要求,已構成侵害商標專用權。
因此,婺城區法院判令語薇茶業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安吉茶葉站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立即刪除淘寶網店“語薇茶業”中的相關侵權信息。
綜合安吉白茶商標知名度,語薇茶業公司侵權行為的過錯程度、商品銷量,安吉茶葉站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判令語薇茶業公司賠償安吉茶葉站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2萬元,余某某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