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程大發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鄉村振興再次成為熱議話題。多位代表委員提出相關議案和提案,建議通過加強農村基礎建設、加強涉農中職教育、加強農村經濟帶頭人培育、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等具體措施,促進農業現代化、助力鄉村發展。
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包括完善鄉村水、電、路、氣、物流等基礎設施,加快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推進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改革;推進共同富裕,縮小城鄉差距,增加農民收入和福祉;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和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智慧農業和數字鄉村,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質量;保護耕地紅線和生態環境,實現綠色發展和美麗鄉村。
從脫貧攻堅過渡到鄉村振興
2023年1月,聚焦農業農村發展的中央一號文件發布,其中提到,舉全黨全社會之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堅決守牢確保糧食安全、防止規模性返貧等底線,扎實推進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重點工作。
西南交通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青年教師、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員王向陽向界面新聞介紹,從中央文件內容和一線工作實際來看,鄉村建設、鄉村發展和鄉村治理即構成了當前我國鄉村振興工作的主要內容,但三者的側重各有不同。
王向陽介紹,根據2022年印發的《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鄉村建設是指鄉村水電路氣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教育、醫療、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和人居環境改造;而鄉村發展偏產業探索,強調探索發展出適宜各地農村地區的特色產業,進而解決在地就業和集體經濟發展問題;鄉村治理則重基層工作本身,強調通過有效治理,實現國家政策的落地執行、社情民意的上下貫通、群眾訴求的有效滿足以及鄉村社會秩序的基本維系。
此前,黨的十九大曾提出關于鄉村振興戰略的設想,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分為了三步: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2021年,經過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之后,中央一號文件表示,對擺脫貧困的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
王向陽介紹,從調研觀察來看,我國關于鄉村振興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已初步形成,各地也通過探索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鄉村振興模式或經驗。我國的“三農”工作正在從脫貧攻堅向鄉村振興平穩過渡。
2023年全國兩會上,國務院提請兩會審議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其中提到不再單設國家鄉村振興局,將相關工作并入農業農村部。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雷明介紹,此次改革,是將原先由國家鄉村振興局牽頭開展的防返貧監測幫扶、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政府和社會幫扶等工作,組織擬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重點幫扶地區的政策制定職能并入農業農村部。
“鄉村振興是需要財政部、衛健委、工業信息部、水利部、林草局等多部門協調資源,并進行硬件投入的一項工作。推動農業農村部與相關職能部門有效對接,將推進鄉村振興各項職能優化,也更有利于推動‘三農’問題的解決。”雷明說。
鄉村發展根本在于產業發展
王向陽表示,因為鄉村發展的根本在于產業,而產業發展不僅要解決生產環節的問題,關鍵要能對接大市場、解決市場可持續性問題。“在過去一段時間,大部分村莊之所以走向衰落,根本在于缺乏合適的在地產業,沒有產業,就沒有就業,人口往往外流,村莊就會走向衰敗。目前問題在于,占比絕大多數的普通農村,究竟是否有可能或具備條件發展足以吸納本地勞動力的合適產業。”王向陽說。
全國政協委員、宜墾(天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中紅在調研中發現,雖然新產業新業態不斷涌現,讓鄉村產業發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專業人才、土地政策、發展資金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成為制約鄉村產業融合發展、產業轉型升級的瓶頸。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農業科學院院長單楊日前對人民日報表示,“鄉村特色產業是加速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抓手。要積極創建鄉村特色產業集聚區,圍繞優勢特色產業,建成一批規模化、標準化、高效化農業產業基地,形成生產與加工、產品與市場、企業與農戶協調發展的新格局。”
不過,全國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特聘教授黃勇平說,鄉村振興需要好項目,但經常會出現“鄉村找不到好項目,企業找不到好基地”的情況,究其原因在于供需對接不暢,城鄉之間信息不對稱。
中國人民大學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仝志輝認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特別需要講究戰略戰術。在實現鄉村振興的過程中,要高度重視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由于我國沒有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專門立法,對集體經濟組織和集體成員權利的相關法律規定也有缺失。實踐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組織、運作等諸多問題都存在法律空白。2022年12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首次提請審議,但目前仍未出臺。
仝志輝認為,集體經濟組織是以土地集體所有制為基礎,對村域范圍的資源統一管理,對生產要素統一經營的地域性經濟組織。在集體穩健可持續經營的基礎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集體成員共同發展的保障。它可以提供村民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也可以維持鄉村的管理秩序,提供基礎公益服務,還是實現產業振興的基本主體。
仝志輝介紹,在農村,目前鄉村產業的發展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各類經濟主體為農戶提供生產經營服務,包括農業托管、提供農用生產資料等等;另一種則是通過集體經濟組織來直接經營產業,通過集體經濟組織的連帶和樞紐作用逐步實現鄉村產業的在地化發展。
“對于一個村,如果它能通過集體經濟組織在村子內部形成信任,無論是組織村民合作經營還是跟外來資本合作,它的談判能力都很強。比如組織村民團購或者進行某種經營。在一個散漫的村莊里,每戶籌集2萬元都很難實現;但在一個有信任的村莊里,每戶可能愿意拿出5萬元來參與集體經營。”仝志輝說。
鄉村振興的目的是農民幸福
2021年6月1日,我國第一部以“鄉村振興”命名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鄉村振興促進法正式施行。根據該法第二條,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包括促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等方面。
針對人才吸引力不足的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山東曹縣五里墩村黨支部書記王銀香認為,要從農業平臺建設、人才機制改革、鄉村環境打造等方面尋找留人的方法,“人才回來了,關鍵是得用得好、留得住。”
“財政投入與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工作任務相比、與農業農村薄弱的基礎相比,仍顯不足。”全國政協委員、山東臨沂蘭陵縣卞莊街道代村社區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王傳喜提到,在鄉村人才招引、吸引能人返鄉創新創業上,各地雖然進行了一些探索,但尚未形成制度性優勢,人才引不來、留不住的局面依然存在。同時,隨著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各地鄉村振興用地的需求持續增加,一些項目落地難的現狀依然存在。
王向陽指出,當前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具體工作中,強調資金、人才、科技等具體要素的投入,初衷在于認為鄉村發展缺乏要素支撐,因此解決思路在于加強要素供給。這一思路有一定合理性,但往往忽略了鄉村振興戰略的階段性、區域差異和具體經濟社會基礎。
首先從中央政策來看,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是分階段的,絕不是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通過短短幾年高密度投入,短時間就實現農業農村強富美,顯然不可能;其次,我國各地農村存在明顯的區域差異,既有社會結構意義上的南中北劃分,又有文化意義上的中心邊緣的區分,同時存在經濟維度上的東中西差別。
“對于鄉村振興責任制,要對不同地區區別對待。比如有的縣已經基本城市化了,它面臨的可能就是城鄉融合發展中生態文明、全面進步的考核;有些縣整體發展還比較弱,也沒有發展出特色產業,它就需要在獲得國家支持的情況下,提升農業生產、發展特色產業;另外有一些重點幫扶縣,它還需要更多省和國家的政策、資金等支持。”仝志輝說。
因此他認為,應充分促進和發揮地方主觀能動性,探索出屬于自己的鄉村發展模式和動力機制是更為重要的。
“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很重要的一點是,鄉村振興最終的目的還是落在農民身上,還是為了人的發展。”雷明說,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也強調了這一基本點,重視農民的增收致富,實現共同富裕。而要實現這一點,雷明認為,需要投入有效制度設計,保障農民不僅有收入,還能致富,更重要的是,還能回應農民對幸福生活的訴求。
3月7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農業科學院原黨組書記張合成在政協大會發言中指出,“過去那種竭澤而漁、焚藪而田、大水大肥、大拆大建的老路不能再走。要瞄準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的目標,不斷提高鄉村基礎設施完備度、公共服務便利度、人居環境舒適度,既讓農民就地過上現代文明生活,也讓市民樂意去鄉村創業、生活。”
此前于2021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曾提出,到2025年,農業農村現代化要取得重要進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
王向陽介紹,他認為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應該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尤其要注重提升農村學校辦學水平;二是推進醫療衛生資源縣域統籌,加強鄉村兩級醫療衛生、醫療保障服務能力建設;三是探索面向農村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殘障人士等在內的在村人口的合適精準服務模式,尤其是農村養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