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云南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稱,據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昆明市監委消息,日前,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昆明市監委對云南省教育廳副處級退休干部羅崇敏(原省委高校工委書記,省教育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羅崇敏背離初心使命,喪失政治立場,被開除黨籍后毫無悔過之心,公開發表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以投資為名,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生活腐化墮落,多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對國家法律毫無敬畏之心,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羅崇敏違反政治要求、廉潔要求、公職人員道德要求,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黨組同意,決定取消羅崇敏退休待遇;經昆明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個人簡歷顯示,羅崇敏,男,漢族,1952年2月生,云南江川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69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玉溪市委副書記、云南民族學院黨委書記、紅河州委書記,云南省委高校工委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等職務。2016年1月退休。
早年,羅崇敏曾被媒體稱為“明星官員”。他在云南省教育廳任職期間,曾因多次發表關于教育改革的言論聞名。2010年3月,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我們社會主義國家辦人民的教育要把公平放在首位,特別是基礎教育和義務教育要體現教育的公平。公平就要以教育的均衡發展作為基礎,(包括)城鄉之間的均衡、區域之間的均衡,還有性別、民族之間的均衡。”
2016年12月13日,羅崇敏“自曝出軌”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其個人微博當日發文稱,“我對不起各位家人,現在出現這樣的事情。一個女孩懷了我的孩子,已經兩個多月了。希望家人理解,冷靜處理這件事。”事后,羅崇敏解釋稱,當天早上8點多,個人身份證、手機等物件丟失,微博信息也被盜,該條微博不是他所發。
云南省教育廳曾介紹,2017年11月,因嚴重違紀,省紀委給予羅崇敏開除黨籍處分,按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確定退休待遇。
2022年6月,羅崇敏因在網絡上發文《端午:一個鼓勵自殺的日子》被網友舉報侮辱共和國英雄烈士,涉嫌違反英烈保護法。隨后,云南省教育廳通報稱,省教育廳高度重視,已會同相關部門成立工作組調查此事。
2022年7月6日,云南省教育廳再次通報稱,經云南省教育廳工作組會同相關部門對“網傳羅崇敏發表有關言論”事件進行調查,發現羅崇敏涉嫌違法犯罪。近日,已按有關規定將其違法犯罪線索移交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