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沈溦
遭立案調查5年有余后,春興精工(002547.SZ)實控人孫潔曉內幕交易案有了最新進展。
2月10日晚間,春興精工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孫潔曉的通知,其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蘇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與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
公告顯示,孫潔曉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訴,該案件將在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公司表示,上述事件為實際控制人的個人事務,不影響公司的正常業務開展,公司目前生產經營一切正常。公司將繼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相關信息的披露義務。
截止到2023年1月30日,孫潔曉、袁靜夫妻二人合計持有春興精工3.46億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30.63%,二人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目前,二人累計被質押的股份3.19億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2.32%。目前春興精工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均為袁靜。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自2018年1月9日,孫潔曉因涉嫌內幕交易,遭遇證監會立案調查起,該案至今已超過5年。2018年7月,孫潔曉以為公司長遠發展考慮為由,辭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職務,同時辭去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及下屬子公司相關職務。
2019年3月,證監會向孫潔曉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相關信息顯示,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春興精工在籌劃收購CALIENT Techologies,Inc。過程中,孫潔曉及時任春興精工董事鄭海燕等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內幕信息非法買入春興精工股票合計2.75億元。
此前,孫潔曉因涉嫌內幕交易,被中國證監會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并處以25萬元罰款。有意思的是,上述內幕交易不僅未能賺錢,還共計虧損超2500萬元。
除了遭遇證監會處罰外,孫潔曉內幕交易案甚至已涉嫌刑事犯罪,2018年10月24日,公司公告,孫潔曉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后于10月28日被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規定: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近期北京三中院通報,該院審結一起內幕交易案件。某上市公司外部董事在獲知內幕信息后,操控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獲利490余萬元,最終被認定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三百萬元,繼續追繳違法所得。
相關證券律師指出,證監會此前的處罰屬于行政處罰,而該案還涉及刑事犯罪,所以會由公安立案并最終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兩者不沖突。
值得注意的是,內幕交易案中涉及的CALIENT Techologies,Inc最終還被春興精工甩回給了孫潔曉,2018年12月,春興精工將子公司惠州市澤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州澤宏)100%股權以及所持CALIENT Technologies, Inc.25.5%的股權出售給孫潔曉控制的蘇州工業園區卡恩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卡恩聯特),涉及成交金額4.5億元,支付期限為36個月。
不過,經過多次延期,上述轉讓款至今償還數額寥寥,截至2022年11月30日,春興精工已收到卡恩聯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5500萬元,卡恩聯特剩余未支付的股權轉讓款本金及相應利息合計約4.47億元(其中本金約3.95億元,利息約5251.56萬元)。
根據最新的還款方案,孫潔曉還將分期多次并將威馬汽車股票等進行出讓對價支付,截至2023年2月4日,春興精工累計已收到實際控制人孫潔曉支付的3200萬元股權轉讓款,而剩余數億元尚未支付。
公開資料顯示,春興精工成立于2001年,2011年2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國內領先的精密輕金屬結構件制造與服務供應商,主要從事通訊系統設備、汽車、消費電子等領域的金屬結構件產品的設計及制造。
據春興精工1月30日披露的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800萬元至4000萬元,同比增長102.71%至103.87%,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2750萬元–39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