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淼
“國產奶粉第一股”貝因美(002570.SZ)控股股東成被執行人。
2月9日晚間,貝因美披露法院執行通知書的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貝因美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貝因美集團”)和公司實控人謝宏及其關聯方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杭州中院”)出具的《執行通知書》,要求貝因美集團、謝宏及袁芳向申請執行人長城國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長城國融”)共計支付款項 3.16 億元。
據介紹,上述案件共涉及貝因美集團質押給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后轉讓給長城國融的4800萬股貝因美公司股份,占總股本的4.44%。因貝因美集團、謝宏、袁芳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長城國融依據相關執行證書向杭州中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于2023 年1月16日立案執行。
“本次案件的執行對公司生產經營不產生直接重大影響,但相關被質押股份若被法院強制執行,可能引發貝因美集團的后續被動減持,非其主觀意愿的減持行為。法院強制執行引發的后續被動減持存在減持時間、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的不確定性。” 貝因美在公告中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一日,貝因美剛披露關于“表決權委托協議”的公告,稱貝因美集團已于2 月7 日將上述4800萬股股票的表決權委托給海南金桔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成立時間為 2023年1月10日,下稱“金桔投資”),委托后貝因美集團擁有表決權的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3.74%,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這引發了深交所的關注,其在2月9日晚間下發的關注函中要求貝因美說明貝因美集團在收到《執行裁定書》后進行表決權委托的原因、相關委托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本次表決權委托的對價安排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抽屜協議”等。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貝因美說明公司及相關方收到《執行裁定書》的具體時間及方式、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晚才披露相關訴訟進展是否違反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原則;并補充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凍結、質押情況,說明是否存在強制平倉風險等。
公開資料顯示,貝因美初創于1992年,于2011年在深交所掛牌上市,主要從事嬰幼兒食品、奶基營養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嬰幼兒配方奶粉、營養米粉和其他嬰幼兒輔食、營養品等。
近幾年,貝因美的業績波動較大。在經歷了2016年和2017年連續虧損瀕臨退市后,創始人謝宏于2018年回歸,同時公司施行了不少新的發展規劃,當年實現扭虧,獲得凈利潤4111.36萬元;然而好景不長,2019年至2020年該公司再度陷入虧損窘境,凈利潤分別虧損1.03億元和3.24億元,虧損幅度進一步擴大。
至2021年,貝因美業績又一次實現扭轉,當年實現凈利潤7331.46萬元,不過,過山車般的業績又讓貝因美在2022年再次駛入低谷,該公司預計去年凈利潤將虧損1.80億元-1.20億元,扣非凈利潤預計虧損2.20億元- 1.60億元。
對于業績變動原因,貝因美解釋稱,受新生兒出生數持續下降,嬰兒配方奶粉行業的市場增長趨緩,品牌競爭加劇,特別在第四季度疫情防控政策重大調整前后,公司部分工廠被封控、 大量生產工人、銷售人員缺勤,外圍物流停滯,公司整體運營節奏被打亂,部分訂單無法及時滿足,成本費用上升。
“此外,受疫情、整體經營環境不利等因素影響,應收賬款回款風險加大,公 司進一步增加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同時,公司預計了因聯營企業經營不善造 成的投資損失以及根據相關協議約定應支付的采購違約損失,最終導致公司業績 出現較大幅度虧損。”貝因美表示。
二級市場方面,自去年12月下旬以來,貝因美股價持續波動下跌,截至2023年2月10日收盤,貝因美報收4.91元/股,下跌0.61%,最新市值約為53.03億元,較2022年12月29日的階段性高點縮水近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