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戴晶晶
中國首次在國家層面對電力現貨市場規則進行了明確。
11月25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該文件旨在規范電力現貨市場的運營和管理,依法維護電力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電力市場體系建設。
按時間劃分,將日以上的交易稱為電力中長期交易(或遠期交易),將日前及日以內的交易稱為電力現貨交易。
電力現貨市場、中長期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為電力市場的基本功能模塊。
其中,現貨市場負責發現電力實時價格、準確反映供需關系,并實現電力系統的調峰;中長期交易負責平衡長期供需、穩定市場預期,發揮基礎作用;輔助服務市場負責體現靈活調節性資源的市場價值。
根據《征求意見稿》,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目標是形成體現時間和空間特性、反映市場供需變化的電能量價格信號,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這有利于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保障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引導電力長期規劃和投資,促進電力系統向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轉型等。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總體要求,對市場成員、市場構成與價格、現貨市場運營、銜接機制、計量、結算和信用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界定。
該文件基于多個電力現貨試點地推出的省份/區域層面的現貨電力市場規則,在國家層面公開明確了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目標和主要任務,統一現貨市場運營等規則。這將為推進建設更高層級的電力現貨市場打好基礎。
《征求意見稿》提出了電力現貨市場近期建設主要任務,包括:按照“統一市場、協同運行”的框架,構建省間、省/區域現貨市場,建立健全日前、日內、實時市場;穩妥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并與現有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銜接;推動儲能、分布式發電、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和新能源微電網等新興市場主體參與交易等八條內容。
該文件涉及的八條內容主要是對已此前出臺政策的總結和強調。
2022年上半年,兩部委下發《關于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下稱129號文件)就提出,應引導儲能、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車、虛擬電廠、能源綜合體等新型市場主體,以及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內的市場主體參與現貨市場,充分激發和釋放用戶側靈活調節能力。
在中遠期建設主要任務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包括推動省/區域市場逐步融合,擴大省/區域市場范圍,向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過渡在內等四條內容。
2015年,中發9號文啟動新一輪電改,當年出臺的9號文配套文件《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逐步建立以中長期交易規避風險、以現貨市場發現價格、交易品種齊全、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
約兩年后,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正式起步。2017年,國家發改委、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選擇八個地區作為第一批試點。
2018年,南方能源監管局等發布《關于征求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系列規則意見的通知》,標志中國首個現貨交易規則面世,廣東開啟現貨試點。
2019年6月,首批八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全部啟動試運行。當年8月,兩部委印發《關于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針對八個試點地區出現的實際問題進行深化、細化,并對存在問題糾偏。
2021年3月,兩部委公布了上海、江蘇省、遼寧省等五個第二批現貨試點地。
2021年11月,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發布《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試行)》。該文件是中國首個覆蓋所有省間范圍、所有電源類型的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
今年1月18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出臺的《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建成,國家市場與省(區、市)/區域市場協同運行,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一體化設計、聯合運營,跨省跨區資源市場化配置和綠色電力交易規模顯著提高。
3月下發的129號文件再次明確,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的總體要求。第一批試點地區原則上2022年現貨市場長周期連續試運行,第二批試點地區原則上在2022年6月底前啟動現貨市場試運行。
7月23日,云南、貴州、廣東合計超過157家電廠和用戶通過南方區域電力市場交易平臺,達成南方區域首次跨省現貨交易。這標志著,南方區域率先啟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