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遼寧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大偉作出逮捕決定。
公開簡歷顯示,王大偉為漢族,1964年4月出生,黑龍江望奎人,東北林業大學畢業,工學碩士,哈爾濱工業大學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1984年入黨,1990年參加工作。大學畢業后,王大偉先后在國家林業投資公司森工項目部,國務院經貿辦秘書局,辦公廳工作,曾擔任正處級秘書;之后在中國聯通公司市場部擔任副部長,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副局長級);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正局長級)。
2001年起,王大偉在哈爾濱掛職市政府副市長,掛職結束后留在哈爾濱市工作,歷任副市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2009年8月,王大偉調往黑龍江省公安廳工作,出任黨委副書記、副廳長,2013年3月起,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2017年2月升任副省長。
2022年3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遼寧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王大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至落馬時,王大偉執掌遼寧省公安廳已達9年。王大偉之前的兩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都在去年落馬,分別是曾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廳長的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薛恒,以及曾于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廳長的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李文喜。2020年落馬的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也曾長期在遼寧省公安系統工作,他于2012年升任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
9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王大偉“雙開”。
通報指出,王大偉為掩蓋“裸官”問題,曾搞假結婚欺騙組織,這一行為在近年來的落馬“老虎”通報中是首次出現。
同時,王大偉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大額錢款、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大肆賣官鬻爵,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嚴重破壞任職地區和系統的選人用人制度和政治生態;生活腐化,道德敗壞;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徇私枉法踐踏紀法底線,貪婪無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出,王大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2022年以來,遼寧省已有多名原省部級干部落馬,包括原副省長郝春榮、省政協原副主席孫遠良、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