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云酒頭條
知識產權,是“基于創造成果和工商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在白酒行業,隨著馬太效應日漸凸顯,“侵權”案件頻頻發生且無法根治。
10月8日晚間,貴州金沙窖酒酒業有限公司(簡稱“金沙酒業”)發布聲明稱,“金沙雙回沙酒”非金沙酒業生產銷售,將采取措施依法追究相關侵權者。
當行業馬太效應愈演愈烈,市場品牌集中化程度不斷提高的同時,圍繞知識產權的一系列侵權糾紛,也頻頻出現在行業視野中。
上半年,約21萬起相關案件
實際上,在白酒行業,知識產權遭遇的侵權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大方面:
一是對于品牌商標的侵害,包括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相似的產品,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山寨產品、“擦邊球”產品,偽造、盜用馳名商標的產品,以及對多品牌的酒企商標的傍名牌、虛假宣傳等行為;
二是對于專利申請的侵害,包括產品的外觀設計、酒企的技術發明及實用型的專利技術,如釀造、灌裝等方面專利申請;
三是關于商業機密的竊取,包括未經公開的工藝程序、機器設備的改進、公司內部的客戶名單、研究開發的相關產品和文件,以及與公司各種重要經營活動有關聯的文件;
四是地理標志及文化遺產類的濫用,尤其是茅臺、五糧液、洋河、汾酒、瀘州老窖、郎酒等頭部品牌和區域強勢品牌,以及仁懷茅臺鎮、宜賓、瀘州等釀酒核心產區的地理標志,進行冒用等行為。
今年以來,相關案件也層出不窮。
4月,郎酒經過多年“拉鋸戰”強勢捍衛“郎”注冊商標專用權,相關企業也被判決停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郎”字;
5月,遵義一地查處一假酒制售窩點,現場查獲“茅臺”系列成品酒2870瓶;
6月,平潭法院首次審結涉假冒茅臺酒知識產權刑案,涉案金額近百萬;
7月,貴州迎賓酒協助相關執法部門,成功打掉一個制售假冒貴州迎賓酒的窩點;
直到近日,“金沙雙回沙酒”案件持續發酵,使得行業將目光再度聚焦在白酒的知識產權問題上。
數據顯示,2022年上半年,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執法等專項行動,切實保護權利人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營造良好營商環境。1-6月,各類專項行動共查處相關案件約21萬件。其中,商標侵權案件約1.67萬件,針對侵權假冒高發多發的重點實體市場開展執法行動1.98萬人次。
值得關注的是,以郎酒為例,據不完全統計,近幾年來,在全國范圍內發生侵犯郎酒公司知識產權的案件達2900余件,其中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行政處罰案件2200余件,司法訴訟案件500余件,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100余件。對此,郎酒也展開了一系列防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行動。
實際上,酒與民生息息相關,酒類企業數量多、品牌多、商標多、社會關注度高且影響力大。但白酒產業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仍存在較為明顯的短板,主要表現在保護白酒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缺乏知識產權方面的知識、知識產權管理方面的人才稀缺、知識產權的戰略研究與應用不夠等。
多方行動,阻擊“侵權”
據云酒頭條(微信號:云酒頭條)不完全統計,僅今年以來,企業與有關部門圍繞知識產權問題曾有多次發聲。
3月,邛崍市工商聯聯合檢察院召開酒類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座談會,助推成都白酒產區產業鏈和生態圈集群發展;
4月8日,洋河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內部組織機構調整的議案》,同意增設釀造管理中心、知識產權保護部;
6月17日,四川省召開名優白酒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座談會暨典型案例研討會;
7月,宜賓市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園區設立知識產權檢察保護工作站;
同是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印發《數字化助力消費品工業“三品”行動方案(2022-2025年)》;
10月初,貴州高院出臺《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為新時代西部大開發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四個方面提出十五項具體舉措,為貴州提供有力知識產權司法服務和保障……
從以上動作不難看出,不論是企業還是政府,都極度重視白酒行業知識產權相關問題,且身體力行地逐漸加強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市場監管力度。
中國酒業協會理事長宋書玉曾表示:“針對知識產權保護,企業領導人必須轉變觀念,摒棄'先闖市場后保護'的傳統觀念,把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和運用作為自己占領市場、提高企業競爭力和活力的重要法寶。”
可以說,白酒的知識產權保衛戰,是一項關系行業生態和未來發展的長期工程,需要協會、酒企、商家和消費者,在法律維護、市場監管等層面多方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