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藍科技10月10日被深交所下發半年報問詢函,被追問涉及公司凈利潤、債務、訴訟事項等多方面的問題。公司報告期內營業收入、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24億元、-2.6億元,同比分別下降71.34%、18.41%。公司2022年上半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1,001.46萬元,同比下滑164.88%;報告期末貨幣資金余額7211.55萬元,較期初下降26.84%,其中受限金額為5745.03萬元;短期借款和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合計19.02億元。此外,公司已逾期未償還的有息借款期末余額為11.66億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凈利潤持續為負、報告期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并分業務板塊分析公司主營業務的持續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擬采取的提升主營業務持續盈利能力的相關安排,并提示相應風險。同時說明公司截至目前實際可動用資金情況、短期及長期償債能力,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并充分揭示流動性風險。
2022年6月30日至公司財務報表披露日,公司新增1筆逾期債務,涉及金額為1.52億元。說明新增逾期債務的具體情況,是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如適用),并核實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逾期債務。
此外,問詢函還指出,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多家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中,實際控制人因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而產生連帶清償責任,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公司及子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后對公司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的影響,是否出現生產經營停滯、融資受限等情形,相關子公司是否為公司重要子公司,公司消除上述影響的應對措施。實際控制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對公司相關債務承擔擔保責任的具體情況及原因,實際控制人相關行為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公司已采取措施的具體情況及相關進展。
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款項融資及合同資產)期末余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76.58%、545.21%、3,135.20%,且應收款項賬齡較長。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應收款項占營業收入比例較高的原因,報告期內是否存在放寬信用政策的情形,期后回款情況,以及對公司經營性現金流的影響。說明賬齡較長的應收款項的主要交易對方及其信用風險、款項性質、賬齡較長的原因,相關款項的可回收性及計提壞賬準備的具體情況,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合規。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披露的《京藍科技2021年年報問詢函回復》顯示,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濱海農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由,起訴包括公司子公司北方園林在內的多名相關方。一審判決,北方園林等相關方在擔保范圍內對天津北方創業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的全部欠款(含貸款本金8700萬、利息454.38萬及復利、罰息)承擔連帶給付責任。北方園林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訟被駁回,且濱海農商行已經申請強制執行。公司已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請求改判判決結果,并取得《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由于再審結果可能使得強制執行發生改變,北方園林承擔擔保責任事項尚不明確。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上述訴訟事項的最新進展,是否可能導致公司子公司承擔擔保責任及對公司將產生的影響,公司擬進一步采取的措施,并充分提示風險。
半年報顯示,公司作為被告涉及多起訴訟(仲裁)案件,涉及金額約為6.79億元,部分訴訟(仲裁)已審理完畢并出具判決結果,其中多起訴訟案件判決公司履行賠償,但公司預計負債期末余額為0。
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針對訴訟(仲裁)案件未計提預計負債的依據,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公司及子公司京藍沐禾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被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起訴,涉及案件金額約為9882.59萬元,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8日下達開庭傳票;公司子公司北方園林因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被濰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起訴,涉案金額約為1.26億元,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6日下達開庭傳票。深交所要求說明公司是否就上述訴訟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