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李杰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李杰翔被“雙開”。
公開簡歷顯示,李杰翔出生于1964年3月,內蒙古準格爾旗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李杰翔曾長期在內蒙古工作,先后擔任過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自治區能源開發局局長(正廳級),呼和浩特市委副書記、市長,內蒙古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等。
2019年9月,李杰翔履新青海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2022年1月,李杰翔當選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22年4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李杰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杰翔此前受到外界關注,系因曾擔任青海木里煤田非法采礦事件調查組組長。2020年8月,祁連山南麓木里礦區非法開采問題被媒體曝光。隨后,青海省成立了以李杰翔任組長,三名副省長任副組長,12個省直部門和相關地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媒體報道木里礦區非法開采情況專項調查組”,赴現場調查核實,初步查實了興青公司涉嫌違法違規開采的問題。
木里礦區非法開采事件后續追責中,已有青海省副省長、海西州委書記文國棟等多名官員被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李杰翔的違法違紀行為中即包括一條“利用國有礦產資源搞政治交易”。
通報稱,經查,李杰翔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搞政治投機,為謀求職務晉升結交政治掮客,利用國有礦產資源搞政治交易,對抗組織審查搞政治偽裝,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樂,違規收受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市場經濟活動;道德敗壞;毫無紀法底線,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利用親友經商做掩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表示,李杰翔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杰翔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李杰翔是今年落馬的第17名中管干部,也是十九大后青海落馬的第3名副省級干部。此前,青海副省長、海西州委書記文國棟,省檢察院檢察長蒙永山,已分別于2020年9月、2021年6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