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近半年后,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郝春榮被通報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2年9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郝春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郝春榮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長期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為官不廉,親清不分,貪欲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郝春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郝春榮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第十三屆遼寧省委委員職務,終止其遼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個人簡歷顯示,郝春榮,女,漢族,山東煙臺人,1963年4月生,1983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
郝春榮早年長期在遼寧省遼陽市工作,從1983年8月開始,歷任遼陽市衛生學校團委干事、副書記,共青團遼陽市委副書記、書記,遼陽市進出口公司副總經理,遼陽市太子河區開發帶管委會主任,遼陽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2012年4,郝春榮離開遼陽市,轉任遼寧省朝陽市委副書記,兩年后即升任遼寧省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此后,郝春榮曾于2016年9月開始擔任兩年盤錦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2018年2月升任遼寧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3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遼寧省副省長郝春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隨后,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免去郝春榮的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郝春榮系今年落馬的首個女性副省部級以上高官,也是今年遼寧省被查的第二個副省長。3月1日,遼寧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王大偉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此前在8月23日,遼寧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開除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劉啟波的黨籍、公職,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據媒體報道,劉啟波在擔任遼寧省政府副秘書長期間,曾協助時任副省長郝春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