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眼
近日,漳州怡嘉化妝品有限公司(下稱:漳州怡嘉)因使用過期原料生產植護嬰兒潤膚霜,被處以15倍罰款共計116.35萬元。經青眼調查,植護品牌關聯公司是漳州怡嘉的股東之一。
今年來,多家化妝品企業在過期原料問題上翻車,最高被處以貨值20倍罰款,漳州怡嘉的罰金較高。法規明文禁止使用過期原料,且處罰力度高,為何企業明知故犯?
使用過期原料,罰沒116萬
據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信息顯示,2022年3月17日,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漳州怡嘉進行監督檢查。在其原料倉庫內查見原料“高分子柔膚&滑膚增稠劑W-9A”(批號:20201013C)超過使用期限仍放在合格原料區,遂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上述原料自2021年10月12日過期后,漳州怡嘉使用其生產植護嬰兒潤膚霜73492瓶(規格:50g/瓶,批號:YCBM06A、YCBL19A、YCBK29A、YCBK29B、YCBM29A),已全部銷售,貨值共計77313.6元。在2022年3月19日至3月29日,漳州怡嘉召回涉案產品69841瓶,實際銷售3651瓶,違法所得3840.9元。
處罰書稱,漳州怡嘉使用過期原料生產普通化妝品,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不得使用超過使用期限、廢棄、回收的化妝品或者化妝品原料生產化妝品”的規定。
按規定,存在以上情形,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更嚴重的則處罰到人,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其過期原料43.07kg、沒收召回的69841瓶涉案產品和違法所得3840.9元,并處貨值15倍罰款1159704元,罰沒款共計1163544.9元。
據青眼調查,在此次處罰之前,漳州怡嘉曾數次因為生產不規范被當地藥監局要求責令整改。
2021年4月至9月 ,福建省藥監局應國家藥監局的部署要求,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兒童化妝品專項檢查,發現漳州怡嘉有缺陷項,要求該企業限期整改;2020年,在兒童化妝品生產企業專項檢查中,漳州怡嘉被檢查出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執行不夠嚴格;2018年10月,福建省藥監局在隨機檢查中發現漳州怡嘉存在員工培訓不到位、沉降菌檢測原始記錄信息不全等多項問題。
截自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多個產品備案不規范,曾被責令改正
屢屢違規,漳州怡嘉是一家怎樣的企業,與植護品牌有什么關系?
據公開資料顯示,漳州怡嘉成立于2015年,專業生產兒童護膚、洗滌系列產品,福建植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福建植護)是股東之一。同時,福建植護與漳州怡嘉共同出資成立了福建植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經進一步調查,福建植護是紙品、母嬰用品品牌“植護”的關聯公司,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大股東占躍鐘,也是植護品牌所屬的福建朵朵云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和實控人。
據植護品牌官網介紹,公司最初從事代運營業務,代理母嬰品牌小浣熊等,后于2014年由代運營轉型推出自有品牌,以紙品、濕巾為主打,并逐步延伸了嬰童護膚、洗護產品。據悉,2021年,植護品牌全網用戶超1億,2019年天貓雙十一抽紙類目單品突破100萬件。
青眼從植護天貓旗艦店看到,該店內產品涵蓋居家紙品、嬰兒護理用品、家庭清潔用品等多個品類,植護嬰兒潤膚霜在正常銷售,總銷量顯示為2萬+,且宣稱兩種包裝產品隨機發貨,另一個包裝上的品名為稻米胚芽嬰兒潤膚霜。
據了解,植護旗下化妝品則基本都是由漳州怡嘉生產,大部分已注銷,尚在備案的有植護嬰兒潤膚霜、植護嬰兒洗發沐浴露等少數幾款產品。

另外,福建植護還委托漳州怡嘉生產了一系列“呵吾護”嬰兒護膚、洗護產品,產品外包裝上也印有“植護”商標。當前這些產品絕大部分也已經注銷。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植護,還是呵吾護,多個產品備案都曾被責令改正,原因包括:未在3個月內提供現場檢查資料、產品安全技術相關資料不全。

有些成本不能省
針對漳州怡嘉使用過期原料被罰一事,某工廠負責人評價道,“增稠劑原料并不貴,過期報廢好過被罰。”
而這實際上也一語道破了企業為了節省成本,不惜冒險的僥幸心理。目前已有幾家企業因為使用過期原料被罰。
今年2月,廣州市夢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廣州夢采)涉嫌使用超過使用期限的迪奧mc206232香型的香精(XJ26)生產御愛燕窩緊致精華液60kg,使用超過使用期限的甘油、甘油丙烯酸酯/丙烯酸共聚物、丁二醇、PVM/MA共聚物復合原料(B13)生產凈元素爽膚水51kg,最終被處罰款5.05萬元。
而在今年1月,上海若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若梵)因為使用超過使用期限的白松露菌提取物(批號LPWT121520,有效期20210630)生產三批化妝品,三批貨值共計32600元。因而被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產品、沒收過期化妝品原料白松露菌提取物及違法所得,并處以65.2萬元罰款,即20倍貨值金額。
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從源頭把控好化妝品原料的使用十分重要,因此有業內人士認為,“不應該,這些成本不能省。”某化妝品企業研發相關負責人也表示,企業在生產化妝品過程中應遵循藥監局等相關部門的法規要求,不能使用過期原料。
不過,關于原料保質期、使用期限,業內也一直存在爭議。業內普遍認為,原料在合適的儲存條件下,性能、質量都符合質量控制指標,合格就應該可以使用。
對此,業內有工程師認為,“只要原料還可以用,各項檢測指標合格,就不應該作廢。”另一資深工程師也表示,“判斷一個原料是否作廢,應該要看關鍵指標是否符合企業要求。”
上海克琴科技有限公司活性物技術總監周寶萍告訴青眼,在原料使用上應該遵循保質期規定,但同時她也提到,“原料技術資料里的保質期設置一般相對保守,存儲條件達到要求的話存在使用期限大于保質期的情況。對于化妝品原料的期限監管或許可以參照藥品行業的API原料,復驗合格后延長保質期。”
而廣東省藥監局曾在回應從業者提問時給出的解釋是:化妝品原料的使用期限是指原料生產商確定的該批次原料的使用期限;或是企業根據自己制定的原料管理制度關于原料使用期限的要求來確定的原料使用期限,但是該期限不能超過原料供應商確認的使用期限。
盡管當前對原料期限的說法不一,但不難看出生產企業在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企業需要具備自己評估、查驗、篩選原料的能力,才能最大化規避原料風險,確保消費者用妝安全與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