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師天浩
“水軍”正在成為許多消費者被迫戴上的一頂帽子,起因僅僅是,他/她“膽敢”對一些企業、品牌及產品提出了意見。
近期,鐘薛高話題熱度很高,有不喜歡的網友,當然也有喜歡的網友,大家你來我去在微信群里閑聊。正當天浩要去忙別的事的時候,微信群里朋友丟進一個朋友圈截圖,看完瞬間煩躁。7月6日下午,林盛在個人朋友圈發文,“7月前三天,怒提兩個榜一熱搜,水軍痕跡極其明顯,明明是遠超國標品質的產品,卻被偽科學斷章取義成多添加劑”。
再聯想到幾年前,作為一個不喜歡小米的人,也經常在今日頭條、微博發表不喜歡小米的看法。2016年10月9日晚,小米科技CEO雷軍就新品手機進行了移動直播。有網友發言稱“用了1個多月的小米5S覺得發熱嚴重……”時,雷軍回應說:“TMD胡說,小米5S才發布了十多天,怎么會用了1個多月,一看就是友商派來的水軍。”此外,在后來的一些發布會、個人認證微博上,雷軍類似指責水軍言論頻率不是很高,但也有很多次。
仔細想想。
7月里,在雪糕刺客話題發酵很久后,“不化門”視頻流傳,有人覺得鐘薛高有問題并發表相關言論很正常。上個月,蔚來測試車事故后,官方公告里強調“事故原因和汽車沒關系”,有人覺得這種聲明沒人道主義精神也是正常反應。包括不喜歡小米的人,自然也有不喜歡的道理。如果有人在直播間里將5S十多天使用體驗,稱之為一個多月,他或許是水軍。但也可能是口誤,或許是時間概念差,被爆粗口甚至被指責水軍,實在不該。
在一次又一次“受鍋”之后,就比較疑惑,難道這些我覺得“很奇怪”的行為,是正常的嗎?
幾千萬人甚至幾億人知曉的企業CEO、創始人,在社交媒體上將一些批評聲音武斷的歸為“水軍”,是否太欠妥當了?
“水軍”這兩個字,帶有很強的侮辱性。如此隨意的使用這兩個詞,這會帶給提反對意見用戶心理壓力。畢竟,年銷售額幾個億、幾十億甚至幾百億企業的CEO、創始人,他們的發言經過社交媒體甚至傳統媒體,傳播范圍會很廣,并且在很多人心中具備一定的影響力。
一個全民討論的話題,必然會有很多普通消費者“卷進來”,他們對企業、品牌及產品確實有“不好”評價,不該被扣上水軍的帽子。
消費者自由表達權是被保護的
自從,有事沒事“背個鍋”,我開始思考一個很嚴肅的問題,消費者自由表達權是不是有“人”來保護?
通過了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第十七條規定,經營者應當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接受消費者的監督。而且,不僅僅是經營者,第三十七條里,還有“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的條款內容。我們賦予消費者的意見權,要更廣一點。
現在的問題,關鍵就在于,開頭提到的幾條信息中,算不算合理的意見。
消費者覺得薛忠高產品不該“未貼價簽”的混淆在冰柜里,及認為薛忠高產品“高溫不化”有問題,這都是合理意見。甚至說直白一點,哪怕消費者覺得你定價太貴,大家異口同聲說你該降價,企業CEO和相關人員可以對“這種言論”無視,但不能將之稱之為“水軍行為”。因為,水軍是侮辱性詞匯,將發表意見人群稱之為水軍,就多多少少涉嫌對一個群體的侮辱了。
即使不買你產品、討厭你公司,也要適當的予以尊重
N年前,就有某個公關公司從業者,在一個微信群里發表了一些觀點。他認為,企業維護好核心粉絲(就是購買商品的用戶)就好,對于不會購買自己產品的人不需要“客氣”。(原話年頭太久,只描述個大概意思)。
其實,現在很多企業在面對公眾時,就有一種明顯的“排他”傾向。比如說,批評我的人,大概率不會買我的產品,在公共溝通上企業就可能非常“霸道”。因此,類似沖突時常發生。就算是不買你們企業產品,且在社交媒體上表達了你不喜歡的意見,他/她們作為自然人,也應該獲得企業和企業組織中每個成員的尊重(你離職后,因沒有了利益相關,就可以更自由的發表觀點了)。
網友有時候確實不理性,甚至經常讓人感覺“雞蛋里挑骨頭”,但每個人擁有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本身是沒錯的。
這里,也講一個,我覺得網友非常過分的例子。
去年,3月18日,英特爾官微發布了楊笠宣傳筆記本電腦的相關物料,配上了文案“看金牌投資人楊笠如何為職場電腦平反”。配圖里截取了一句話術,“英特爾的眼光太高了,比我挑對象的眼光都高。”一時之間,眾多男性網友憤怒了,紛紛發聲抵制楊笠,最終英特爾撤銷了楊笠的代言。
作為《脫口秀大會》系列綜藝忠實的粉絲之一,喜歡包括楊笠、何廣智、王建國、龐博、呼蘭等脫口秀演員。從個人角度來看,網友對楊笠代言的事反應有點過分。就我認為,英特爾只要不公開的去指責網友“玻璃心”就好了,完全不用去取消楊笠的代言。無論取消,或堅持都是企業自己做的正當選擇,采用什么態度和策略完全是企業自己的事。
因為,社交媒體時代,過于較真會損害企業利益,但大家的邊界感總該要有的。
根據QuestMobile發布《2022年中國移動互聯網春季大報告》數據顯示,2022年一季度,移動互聯網迎來了一次流量增長小高峰。截至3月末,月活躍用戶規模達到11.83億。月人均使用時長達到162.3小時。也就是說,將近12億人,每天5個多小時在手機上度過。消費者在移動互聯網上時間的增長,間接導致無論社交媒體上的活躍度和評論頻次,都有大幅度增長。
這種狀態下,企業和大眾消費者之間溝通的機會大大增加。當然,除了增加友好的交流頻次外,不友好的交流次數也在上漲(一把劍的兩個刃)。既然網友群體將近12億,由于身份差異性、認知差別,合理的反對聲音和不合理的反對聲音都會存在。新消費品牌不僅要做好和核心粉絲的交流,對于其他消費者的交流,也應該做到應有的禮貌。
在這個動輒言商業價值的時代,認為彼此間交流溝通需要“客氣”,似乎有點不合時宜。
但就商業利益而言,即使不購買你產品的用戶,他也許是你核心粉絲的親戚、朋友、同事,或許某一次聚會上的一面之交。如果過去他在網絡上一次發言,被“歸類”到水軍的定義里,他肯定會不爽。在和你核心粉絲交流的過程中,假如出現有關你家品牌的發言,自然不會體現的很“友好”。
即使是移動互聯網時代,大家一天五個小時在網上。可線下社交仍然會存在,一群好友坐在一起,免不了討論一些熱門品牌或事件。在商言商,新消費品牌因為個性定位及與年輕消費者情感溝通的需要,大家一起玩玩梗、調侃調侃都自然難免。只不過,企業畢竟是企業,發言尺度還是要思考思考。
即使是,永遠不會購買你商品的用戶,溝通中也應獲得合理的善意。
以LV、愛馬仕,甚至法拉利、勞斯萊斯來說,作為一個普通人,小編永遠不會是它們品牌的用戶(因為沒錢)。而且社會上大部分人不會是它們的“核心粉絲”,但這些企業并沒有做過類似“出言不遜”的行為。假如,有一天某個人吐槽奢侈品,品牌方以高高在上的姿態,將這些聲音斥之為水軍,或表達一種“愛買不買”的態度,一定會引起社會反響,損害自身品牌形象。
相比于海外成熟的品牌理念,國內近些年突飛猛進的新消費品牌們,尚未學會如何與所有消費者好好說話。
再講一個有爭議的熱點事件,去年迪奧官網發布在上海展出的《迪奧與藝術》的一幅攝影作品,由于風格過于獨特,引來了網絡上關于“歧視”的質疑。網絡上圍繞是否是“歧視”,爭論了很長時間,大多數人包括我還是覺得問題嚴重性沒有那么大。
做一個假設,迪奧也可以“傲慢”的回應一番,也會有很多人和它們觀點一致(為了明哲保身,我會選擇閉嘴)。品牌方當然可以用主觀意見“針鋒”主觀意見,比一比看誰更強勢。但最終迪奧選擇的是陳述事實,回應“陳漫女士的攝影作品《驕傲的矜持》是其參與的迪奧藝術項目作品之一,并非迪奧商業廣告。”并且隨之刪除該作品在迪奧官方線上及線下的相關內容。
社交媒體時代,很多時候的輿論訴求是基于主觀判斷。這些由認知產生的觀點,除了一些擁有廣泛共識的論點,大多數的觀念是很難用對錯去判別。
觀念多元時代,網絡上本就呈現著“亂糟糟”一片的印象。全民表達時代,給予了企業和粉絲之間更親密的交互聯系。同時,也掃平了企業和不喜歡者之間的距離。無論企業和企業CEO、創始人如何強調言論自由,但企業和大眾消費者之間的強弱關系仍然是明顯的。
以蔚來公關負責人發聲“水軍搞不倒我”來說,由于大多數網友是傾向該公司聲明缺乏人道主義精神,許多批評蔚來的人因此沒有遭受其他網友圍繞“水軍”的指控。而在另一些事件里,包括此時此刻小米的一些文章下面,像我這樣敢言之士,已經沒有膽量發表個人看法。小米品牌的粉絲們,對于任何批評聲會自發的認為是水軍所為,這多多少少受了雷軍過去言行的影響。
即使如此,我只好保持沉默。畢竟,我還沒有強大到被一群人罵“水軍”,還能保持心情愉快的地步。
總之,無論美國還是中國,都明確了保護消費者合理意見表達的權利。社交媒體時代企業表達尺度更寬是沒問題的,但邊界感還是應該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