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擬對公筷使用立法:兩人以上同桌用餐應使用公筷
據澎湃新聞報道,為促進公筷使用,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將《寧波市公筷使用規定》列入今年立法計劃審議項目,擬提請6月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規定(草案)》明確,在餐飲服務場所,兩人以上同桌合餐時應使用公筷,倡導在家庭等其他場所用餐時使用。餐飲服務提供者配備的公筷應在顏色上區別于其他筷子,并標注“公筷”,并在醒目位置設公筷使用提示。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配備公筷的,由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將相關信息納入行業信用體系。
【上海】非法買賣37張保供車輛通行證,7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上海市公安局5月23日發布警情通報顯示,5月19日,虹口公安分局破獲一起非法買賣保供車輛電子通行證案件,傅某(男,28歲)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經查,傅某系某外賣公司部門經理,疫情期間,其偷偷將公司用于運輸的車輛通行證以每張400元的價格售賣給其他公司調度員張某(男,36歲)。后張某又通過施某(男,27歲)、楊某(男,43歲)等人在微信朋友圈加價銷售,最終以每張3000至3500元的價格出售,以此牟取暴利。截至案發,該團伙共買賣通行證37張,涉案金額10萬余元。目前,傅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湖南】“清華博士報考協警”?清華大學回應:學籍庫查無此人
5月23日,一條“清華博士報考長沙市岳麓區協警崗位”的信息沖上熱搜。對此清華大學回應新京報記者稱,根據該人員公示信息,在清華大學的在校生、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中均沒有查找到與之匹配的學生信息。記者注意到,根據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的《岳麓區2022年招聘警務協助人員報考崗位審核通過名單公告》,一位張姓報考人員出現在名單中,女性、出生于1994年,學歷為博士,特長一欄中標注為“清華大學”。5月23日,新京報記者向清華大學求證該信息,清華大學學生職業發展指導中心主任張超回應稱,反復查證發現,今年的畢業生當中沒有叫這個名字的學生,所以顯然不是今年的畢業生。“就該報考人員信息與學校學籍庫進行比對,往屆生、應屆生、在校生等所有信息庫中均沒有找到與之匹配的學生信息。”張超表示,“經過反復查證,清華大學沒有這個人”。
【福建】安溪縣打擊電炸:非必要禁止出境至涉詐8國及滇桂邊境
據“福建泉州安溪公安”微信公眾號消息,安溪縣政府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5月20日作出通告稱,堅持“非必要、不出境”原則,除非特殊情況一律禁止安溪籍人員出境至涉詐重點國家(緬甸、柬埔寨、阿聯酋、菲律賓、泰國、老撾、馬來西亞、土耳其)和云南、廣西邊境地區(云南省德宏州、臨滄市、普洱市、西雙版納州、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防城港市、百色市等邊境地區)。凡非法出境前往上述國家或企圖通過云南、廣西邊境地區偷渡出境被攔截或參與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的,以及境外人員通過非法渠道入境的,將一律依法予以嚴懲。
【陜西】西電回應學生畢設代做一事:暫停畢設答辯,將調查核實
據央廣網報道,5月22日,有網友發帖反映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兩名學生在平臺上找“槍手”代做畢業設計,“槍手”在滿足其各種需求后,學生以仍有某項需求沒有滿足、消息沒有及時回復為由,通過舉報要挾槍手退還款項。對此,5月23日,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回應稱,5月22日下午,學院接到了關于反映學生雷某某、盧某某涉嫌找人有償代做畢業設計的相關問題。學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經研究,學院決定暫停兩名同學的畢業設計答辯工作。
【山東】官方回應發現康熙年間紅衣大炮:尚待鑒定是否真品文物
據齊魯晚報報道,近日,網傳山東省日照市莒縣發現了兩門寫有“康熙八年制”的紅衣大炮。莒縣博物館工作人員5月23日表示,確實發現了兩門大炮,但是具體是否為康熙年間的真品文物,尚待專家鑒定。據了解,之前莒縣也發現過大炮,但是目前館藏的大炮因為銹蝕嚴重,看不清楚炮體上的字樣,和此次發現的大炮無法進行字體的對比。此次發現的大炮是否為真品文物,一切還要等專家鑒定結果出來。
【吉林】四平2人未做核酸檢測被警方傳喚,要求補交歷次檢測費
據“鐵東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5月20日,吉林四平鐵東區北門街派出所在排查未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人員時發現2名轄區居民在第25輪全民核酸中未參加采樣檢測,2人被依法傳喚至所內訓誡,并要求補繳歷次核酸檢測全部費用。此前,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告,對無故不參加核酸檢測的人員,將采取“吉祥碼”賦“黃碼”,限制出入小區和公共場所,收回歷次核酸檢測費用并由公安部門進行訓誡,對不配合補繳歷次費用或兩次以上未參加核酸檢測的,除補繳歷次費用外,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款500元,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在媒體上進行公開曝光。
【廣東】全國首份“噪音擾民”訴前禁止令已解除,再擾民或賠償
據廣州日報報道,疫情下,孩子居家學習,鄰居卻制造恐怖噪音,對此,2022年4月,廣州市發出了全國首份噪聲環境侵權訴前禁止令,該令發出后備受社會廣泛關注。近日,廣州海珠法院生態城法庭裁定解除了這份噪聲環境侵權訴前禁止令,當事人已在相關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拆除錄音播放設備,刪除錄音文件,并承諾不會再制造噪聲擾民。據介紹,解除禁止令的裁定只是基于訴前禁止令是一個臨時性保全措施,如果當事人再通過播放古怪的吼叫聲等內容的錄音制造噪聲,或變相通過其他方式干擾申請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可能會在后續訴訟中被認定為惡意侵權,并適用于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