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席菁華
為更好地調控煤炭價格,電煤、非電煤劃分標準出爐。
5月20日,國家發改委對動力煤進行界定,明確凡以發電、機車推進、鍋爐燃燒等為目的,產生動力而使用的煤炭屬于動力煤。
國家發改委表示,按照科學合理、簡便可行、符合行業實際的原則,可以從流向和熱值兩個角度對動力煤進行界定。
從流向角度看,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直接或間接銷售給發電供熱企業用作燃料的煤炭,不論煤種和熱值,均應視為動力煤。
從熱值角度看,根據多年情況,熱值低于6000千卡的煤炭,主要用于發電供熱,是必須穩住的煤炭基本盤,一般可視為動力煤。
煤炭生產經營企業銷售的熱值低于6000千卡煤炭,如無明確合同、發票等證據證明其最終用于煉焦、化工等非動力用途,一般可視為動力煤。
有不愿具名的煤炭分析師告訴界面新聞,這清晰地界定了電煤和非電煤的劃分標準,也是首度以熱值為標準界定電煤,更加明確了限價范圍。
“這可以防止有企業鉆空子。”另一位券商煤炭分析師告訴界面新聞,電煤因限價無法漲價,但下游化工廠可以承受高價煤,“有些煤企不根據煤炭用途按規定價,而是按照化工煤標準拉高煤價以轉移成本。”
動力煤是用于作為動力原料的煤炭。從使用類別上,主要分為火力發電、供暖、建材、化工以及冶金,其中占比最大的是用于火力發電的電煤。
煤炭熱值是煤炭在發熱量測定儀中經過燃燒所產生的熱量,常規火電廠一般每千克煤炭產生5500大卡的熱量。
界面新聞獲悉,電廠耗煤熱值多在3000-5500大卡區間;水泥耗煤熱值在5000-5500大卡區間;化工耗煤熱值在5500大卡以上,以6000大卡以上為主。
這也意味著電煤、非電煤劃分標準出爐后,國家層面將分別監管,電力、水泥用煤熱值普遍不高于6000大卡,因此受到限價政策影響;熱值大于6000大卡或化工原料用煤則不受限。
2月25日,國家發改委明確動力煤合理價格,提出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大卡)中長期交易價格每噸570-770元較為合理,并明確重點地區煤炭出礦環節的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
4月30日,國家發改委公告稱,經營者的煤炭現貨銷售價格不能超過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上限50%。
之后,國家發改委連續多次發聲,打擊煤炭領域經營者哄抬價格行為,督促煤炭生產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引導煤炭價格運行在合理區間。
5月6日,國家發改委明確了煤炭現貨價格上限,超過價格上限的,即為哄抬價格。
5月11日,國家發改委提出,煤炭中長期合同期限原則上為一年及以上,鼓勵和支持供需雙方簽訂期限更長的購銷合同,無論采取“一旬一定價”“一月一定價”“一年一定價”,還是“基準價加浮動價”,實際交易價格均應在合理區間內。
5月16日,國家發改委重申煤炭生產經營企業與需方簽訂中長期合同時,不得通過捆綁銷售現貨等方式變相提高交易價格,超出合理區間。
5月19日,國家發改委稱,煤炭生產經營企業與需方簽訂合同時,不得通過不合理提高運輸費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費用等方式,變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銷售價格。
據國家發改委消息,目前全國煤炭產量持續高位運行,統調電廠存煤1.5億噸以上,處于較高水平。
界面新聞自港口動力煤分析人士處獲悉,大秦線今日恢復運行,產地煤價以穩為主,5500大卡動力煤現貨報價1270-1300元/噸,少量現貨降價出售,港口煤價進入下行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