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高佳
編輯 | 翟瑞民
2022年5月10日,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布《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其中明確,國臺辦將支持浙江打造吸引臺資新高地,支持浙江引導臺商臺企參與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動臺商臺企參與浙江高質量發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
國臺辦還將支持浙江深化對臺交流,幫助臺胞融入共同富裕示范區,支持浙江強化工作保障,開展涉臺法治工作及對臺工作數字化改革。
“浙江臺商數量多、經營狀況好是國務院臺辦發布上述文件的重要背景”,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范柏乃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表示。
據介紹,浙江省部分城市是大陸臺商投資最活躍、臺資企業最密集、兩岸經貿文化交流最頻繁的地區。海關部門統計,2010年,臺灣地區已經成為浙江第一大進口來源地與第五大貿易伙伴。浙江臺辦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浙江累計引進臺資企業1萬余家,合同臺資500多億美元,實際利用臺資近300億美元。
范柏乃介紹,浙江省臺商數量在全國居于前列,“浙江市場比較活躍,營商環境也比較好,政府推進‘最多跑一次’‘四張清單一張網’等改革措施,數字化轉型走在了全國前列,而且法制化程度高,依法行政能力也比較強。”所以,總體來講,浙江省的臺灣企業發展較好,臺商對浙江省也比較滿意。
“另一方面,在新發展形勢下,《若干措施》可以指引臺商參與鄉村振興、產業轉型升級等,也能為他們提供更多的發展機會和盈利增長點。”范柏乃認為,國務院臺辦發布上述文件符合浙江的實際發展狀況,利于推動浙江的高質量發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達到浙臺兩地的互利共贏。,
為推動臺商臺企參與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若干措施》提到,支持臺商臺企參與鄉村振興,助力強村惠民行動。國臺辦明確,將指導浙江建設臺灣農民創業園等兩岸農業合作園區,引導臺商臺企參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建設,發展農業特色優勢產業、都市農業和智慧農業。
范柏乃介紹,以往臺商較少涉足大陸“三農”領域和鄉村振興建設,“現在有了政策支持,為臺商提供了新的機會,可降低他們的投資成本,減少投資風險,推動‘三農'有利可圖。同時,臺商的進入也可彌補我們鄉村振興建設過程當中的資金短缺和不足問題。”
廈門大學閩江學者特聘教授、港澳臺研究中心主任李非告訴界面新聞,臺灣省在農業發展方面有很多先進經驗,例如將傳統農作制度的優勢與現代要素相結合,走出了一條與小規模經營相適應的精致農業特色發展道路。“把浙江跟臺灣結合起來,借鑒臺灣的經驗,讓臺商來浙江進行鄉村建設投資,是很好的發展方向。”李非說。
《若干措施》提出,國臺辦將會同浙江省人民政府繼續辦好浙江·臺灣周,支持浙江出臺措施幫助臺商臺企開拓內需市場。
浙江·臺灣是浙江深化“東引臺資”戰略的綜合性平臺,是大陸重要的涉臺經貿活動品牌之一。自2013年至今,浙江·臺灣合作周已舉辦八屆,2016至2019年,四次浙江·臺灣合作周共簽約項目158個,總投資159億美元,其中有40多個重量級臺資項目已經開工或建成運營,還有一批代表性臺資項目正在建設。
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簡稱《意見》),支持鼓勵浙江先行探索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2021年6月25日,浙江省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計劃到2025年推動示范區建設取得明顯實質性進展;到2035年,高質量發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實現共同富裕。
界面新聞注意到,《意見》發布以來,中央各部門已多次發文表態支持浙江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2021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浙江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關于高質量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行動方案(2021—2025年)》,就發揮文化和旅游行業優勢,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作出部署。
2022年2月17日,國家發改委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支持浙江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推進情況。國家發改委就業司副司長常鐵威表示,國家發改委將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進一步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上下聯動、高效協同的抓落實機制,聚焦重點問題和關鍵環節,加快專項領域政策文件出臺,不斷完善“1+N”政策體系。
同時,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浙江省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示范推廣機制,協調推進相關重大任務舉措,及時總結示范區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歸納提煉體制機制創新成果,發揮好對全國其他地區的示范帶動作用。
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還制發《關于支持和服務保障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就支持和服務保障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提出21條具體措施。在助力打造健康的營商環境方面,最高檢強調,依法能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全面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強化創新成果保護,助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浙江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