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陳慧東
對于媒體4月21日的報道——“隆基股份董事長、非獨立董事鐘寶申悄悄減持了公司股份1960萬股,4月8日在上交所網站進行了事后填報,但并未進行披露。”隆基股份董秘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該報道失實,公司董事長辦理的是非交易過戶,而不是減持,按照上交所規定,公司只需要在上交所網站備案即可,全部手續公司已履行完畢,更不涉及面臨監管處分的可能性,后續公司將對此公告。
隆基股份去年三季報顯示,鐘寶申持股8985.6萬股,占總流通股本比例1.66%,本次處置的1960萬股約占其持股比例的21.8%。
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分為三種,分別是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和協議轉讓。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并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截至目前,隆基股份總股本54.13億股,總股本的1%也即5413萬股。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如果現任董事長直接減持所持股份,一方面需要經歷較長時間才能完成減持,另一方面對上市公司的股價打擊也會很大。” 一位陜西私募基金負責人告訴界面新聞。
據隆基股份4月21日晚間披露的公告,董事長鐘寶申因家庭財產分割于4月6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證券非交易過戶業務,過出公司股票1960萬股;本次持股變動原因為非交易過戶,并非賣出交易,相關持股變動情況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申報。
事實上,A股市場通過離婚財產分割進行股份交易的案例并不少見。
近日,北京市檢三分院通報了關于騰信股份(300392.SZ)一起內幕交易案的詳細過程。2016年年底,騰信股份原董事長高鵬想出售其持有的價值大約一億的上市公司股票,但按照規定在承諾期內董事長不允許出售股票。高鵬的“發小”陳濤為其介紹了一名律師,幫助他前妻以清償債務的名義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過戶高鵬名下的公司股份,但后來因為不符合申請條件未成功。之后,陳濤得知高鵬與其前妻簽訂過離婚協議,就建議高鵬以分割離婚財產的方式,將名下股票順利過戶給了前妻。在高鵬的操控下,過戶到前妻名下的股票迅速被拋售一空。高某在兩次拋售公司股票的過程中,內幕交易金額共計1.08億元。

經證監會認定,被告人高鵬作為內幕交易知情人,交易股票避免損失金額為1602萬余元。基于此,法院判決高鵬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700萬元。
至于隆基股份,鐘寶申又為何現在因家庭財產分割進行非交易過戶?
有媒體報道稱, 上述公告提及的“家庭財產分割事項”或為董事長鐘寶申與妻子離婚后的財產分割。4月21日晚,某知情人士確認,鐘寶申數年前即已與妻子離婚,此次股權變動很可能是該事件的延續。
值得注意的是,光伏龍頭隆基股份近期麻煩不斷。今年4月初,云南省發改委宣布取消隆基股份在云南省享有的優惠電價政策和措施,自2021年9月1日起,公司全部用電價格通過電力市場化交易方式形成,直接與電網企業結算。截至2021年末,公司在云南已投產的切片產能占公司總產能的比例約為54%。有業內人士認為,云南省相關部門取消給予隆基股份電價優惠,“對隆基股份成本側影響不會小。”
在隆基股份頻頻宣布硅片漲價的同時,光伏產業鏈的博弈也暗潮洶涌。約一周前,隆基股份M10硅片年內第五次漲價,光伏上游硅料成本高企霸占利潤空間,處于隆基公司下游的下游電站終端又要求保持6%以上的內部收益率。隆基股份夾在中間,壓力不可謂不大。
一位陜西私募基金負責人告訴界面新聞,近期,在光伏行業的內外需求仍然強勁的背景下,隆基股份等巨頭的股價相對處于低位,可以看出資本的嗅覺非常靈敏,光伏行業持續增長的預期空間有限。
股價方面,4月以來,隆基股份平均股價約為68元/股,較2021年11月走出的歷史新高103.3元/股跌去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