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財健道 楊中旭
4月18日晚間,一張蓋有怡合春天公章的通知突然出現在各個群里,通知中表示,怡合春天作為京醫通線上系統的運營方,因出資方北京銀行拒絕履行出資義務,獨自負擔京醫通數億元成本長達七年,因此將于4月20日9時起停運。頓時引發輿論高度關注。
京醫通運行十余年來,逐漸與市屬各家醫院的HIS系統(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互聯互通,極大地方便了患者就醫。截至2020年末,京醫通”項目已覆蓋北京27家三級甲等醫院、34個院部,累計發卡1895萬張,社保卡綁定766萬次,已成為北京地區最主要的預約掛號渠道。每天服務數十萬人就醫,全年服務數億人次。
在這一具有普遍服務義務的領域,怡合春天說斷就斷,簡直形同兒戲。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又稱“公私合營”。計劃經濟時期,甚至到今日,燃氣水電公交地鐵等一日不可或缺的服務,多由國企供給。
1998年以來,PPP模式被引入中國,“公私合營”開始起步,京醫通就是其中之一,既吸收了私營公司的高效率,又緩解了政府的財政壓力,同時更為便民。
公共機構和私營機構的治理機制有很大不同,因此,需要有第三方監管這樣的制度安排。這種監管,既非行政權力介入,亦非純粹商業行為。監管內容有三:一、準入;二、價值監管;三、不間斷的普遍服務義務。
舉例來說,北京地鐵四號線的運營方京港地鐵,脫胎于運營高度專業化的香港地鐵(MTR),其可持續的運營能力,是拿下北京地鐵四號線運營權的保證。換句話說,這并不僅僅是一個普通創業項目運營方與出資方之間的故事,沒有足夠的資金、經驗、專業團隊、機制保障,PPP無法有效運轉。
我們可以看到,怡合春天公司輕而易舉地就違反了不間斷的普遍服務義務原則,這說明它是一家不合格的PPP公司。試想,自來水公司說全市停水就全市停水,供電公司說全市停電就全市停電,社會豈不亂了套?
如果一家餐館貼出同樣的告示,無可厚非,它沒有普遍服務義務,消費者有足夠的替代品。但普遍服務義務的各個領域,普遍存在壟斷,怡合春天此舉,與PPP的基本原則相悖。
怡合春天公司與北京銀行以及北京市醫管局/原北京市衛計委之間的三方協議并未披露,如果契約中沒有約定不間斷的普遍服務義務,則監管部門有重大疏漏;如果契約中約定了該項義務,違反者將遭受嚴厲處罰,風波之后,怡合春天公司大概率會退出這一市場,因為沒有人敢把事關國計民生的項目,交給敢撂挑子的公司。
如果怡合春天遭遇財務危機,是否有權撂挑子?答案依舊是No。
這種為特殊目的應運而生的公司,有個專有名詞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即特殊目的公司。作為項目公司的它,和母公司之間存在一堵財務隔離、風險隔離的高墻,無法穿透。PPP項目普遍一簽就是25-30年,復雜而專業的計算,會將長周期的收入、債務、利潤算清,一般說來,需保證8-10%的利潤。
PPP項目對普羅大眾有普遍服務義務,不可出現暴利,但長期持續穩定的現金流,8-10%的利潤,足以保障SPV公司不倒,也就意味著普遍服務義務不會中斷。
4月19日凌晨,北京市衛健委宣布,已關注到此事,并指導當事方積極解決糾紛。4月20日9時,當事雙方都沒有停止京醫通的服務。
怡合春天公司的命運,以及政府財政或北京銀行是否要為這次不穩定的普遍服務義務埋單,也很快會有結果。
(作者為《財經》記者,《財經》研究員楊燕對此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