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徐詩琪
3月27日,“格力未給員工足額繳納公積金”詞條沖上了微博熱搜。
據一位前格力電器員工公布的資料,該員工2012年2月至2022年1月在珠海格力電器工作,因公司未按規定繳納足額的公積金,向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訴求,要求格力電器足額補繳。
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答復書顯示,格力電器正在研究補繳方案,補繳金額正進一步核算。
界面新聞記者就上述消息向格力電器方面求證,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復。
根據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在格力電器,未足額繳納的情況并非個例。
“我身邊基層的銷售崗管理崗都是總共繳納900元,技術崗和職級高一些的繳納1080元。”一位接受采訪的在職格力電器員工對界面新聞說。該員工所稱的900元是指合計繳納數額,其中個人和公司分別出繳450元。據其提供的截圖顯示,其繳存基數為3750元,按12%的頂格比例繳納。
“但這個3750元,連我去年平均工資的一半都不到。”上述員工表示,在格力電器,不按照實際工資額繳納公積金的現象普遍存在,員工們甚至曾拉群維權,向珠海市政府投訴,但最后都不了了之。“群里有人說,公司會調查在職員工投訴的事情。后來,群就解散了。”
另一位在2019年初離職的前格力員工表示,當時其應發工資為5000余元,但每月繳納公積金基數僅為2000元。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夏海龍律師表示,這種大型制造企業員工數量往往數以萬計,所以未足額繳納公積金可能主要出于降低成本的考慮。“但也有很多一線工人可能不會在當地城市定居生活,所以會要求少繳而多發工資這種情況。這也是很現實的因素,很多企業也是通過跟員工溝通確定繳納基數的。如果公積金繳納得多,員工到手的收入就會相應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