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高佳
編輯 | 翟瑞民
2022年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工作報告。
2021年主要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審結案件28720件,地方各級法院審結、執結案件3010.4萬件,結案標的額8.3萬億元。
對殘害婦女兒童、老年人等挑戰法律和倫理底線的犯罪,論罪當判死刑的,依法判處并核準死刑,堅決維護法治權威。
審結涉黑涉惡犯罪案件3409件18360人。
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案件2.3萬件2.7萬人,秦光榮、王富玉等14名原中管干部受到審判。
審結亂占耕地案件7251件,保護耕地紅線。
出臺人臉識別司法解釋,審理人臉識別第一案,制止濫用人臉識別技術行為,讓公眾不再為自己的“臉面”擔憂,守護生物識別信息安全。
嚴懲制售“病豬肉”“毒草莓”“毒面膜”的犯罪分子,守護百姓餐桌安全、用藥安全。
嚴懲醫保騙保犯罪,守好百姓“看病錢”“救命錢”。
高空拋物致人傷亡案件大幅減少,群眾頭頂上安全更有保障。
嚴懲“以房養老”、保健品坑老、套路貸、校園貸等花樣翻新的詐騙犯罪,維護群眾財產安全。
依法宣告511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383名自訴案件被告人無罪。切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充分發揮律師促進公正司法和人權保障的重要作用。
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探索數據權利保護規則。審理“茶顏悅色”奶茶訴“茶顏觀色”不正當競爭案,對傍名牌等行為予以制裁。明確“青花椒”等“碰瓷式維權”不受保護。
審結破產案件1.3萬件,涉及債權2.3萬億元。審結破產重整案件732件,盤活資產1.5萬億元,讓745家困境企業再獲新生,35萬名員工穩住就業。
審理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居住權、人格權等一系列“第一案”,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民法典就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就是日常生活的法律百科全書。
審理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譽榮譽案,堅決維護共和國功勛的尊嚴。審理女童熱心助人致傷案,判決善意助人不擔責。審理高鐵霸鋪案,判決曝光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為無需擔責。對長期霸占已售房屋的當事人采取強制搬遷措施,決不讓“賴而不決”大行其道。
完善處理新就業形態糾紛司法政策。出臺網絡消費司法解釋,對直播帶貨、外賣餐飲作出規范,讓網上購物買得放心、用得安心。
堅決反對家庭暴力,依法嚴懲施暴者,會同全國婦聯推動人身安全保護令落地見效,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3356份,全面加強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加強對老年人的司法保護,在判決中落實看望老人的規定。
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對一些父母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為孩子訂“娃娃親”等行為進行訓誡,發出家庭教育令,讓“依法帶娃”成為家長必修課。
全國法院執結案件864.2萬件,執行到位金額1.94萬億元。
2015年以來涉訴信訪、涉訴進京訪年均下降5.5%和35%。
堅持問題導向,不護短、不遮丑、不諱疾忌醫,堅決整治年底不立案,全國法院去年12月收案同比增長104.2%,群眾反映長期存在的年底不立案得到有效整治。
2022年工作安排:
緊盯幫助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20條司法措施落實落地。
堅決依法反制外國對我國企業和公民實施的“長臂管轄”。
加強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權益保護。嚴懲性侵、拐賣婦女兒童和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強化對被拐賣婦女兒童的司法保障。
教育整頓有期限,隊伍建設無窮期。一刻不放松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勇于自我革命,建設一支永遠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