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頭條 徐明輝
編輯|六耳
2018年7月11日,是小楊從寧德時代(300750.SZ)離職的第14天。這一天,他找到了新工作,成為保定億新的一員。
本該是件開心的事,沒曾想卻成了噩夢的開端。
小楊入職寧德時代時,和公司簽了《競業協議》。協議約定,小楊離職兩年內不得加入寧德時代的競對公司,否則需支付違約金100萬元。
保定億新是蜂巢能源的關聯公司,一家在動力電池領域動了“寧王”奶酪的黑馬。
曾首富忍不了。
2019年10月,一紙勞動仲裁送到小楊手上,他被判賠償寧德時代100W。而在寧德時代,小楊的職位是“市場專員”,月薪僅8000元。
競業協議原是為了保護商業機密,限制人員多為公司高管。然而,近年來隨著行業競爭加劇,競業限制早已下沉至普通員工,甚至實習生。
大廠們表面喊著“共同富裕”,背地里卻仍是刀光劍影:一邊不遺余力的“挖墻腳”,一邊又把人才困在競業協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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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不是唯一一個被寧德時代索賠100W的前員工。
2月23日,在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寧王”本來是有一場官司要打的。寧德時代是原告,被告是前文提到的蜂巢能源及其關聯公司,案由為“不正當競爭”。
但不知什么原因,該案件目前已暫緩開庭。
創頭條(ID:ctoutiao)通過裁判文書網發現,除小楊外,寧德時代也曾以競業限制為由,將其他8名跳槽至蜂巢能源的前員工告上法庭。
這些人中,有來自湖北的吳某、河南的晉某,也有來自上海的陳某、福建的冀某......他們多為85后、90后,月薪集中在8千-2萬元之間。
部分與寧德時代有關的競業限制糾紛 圖片來源:裁判文書網
如果不是被告上法庭,大伙兒可能還不知道,在老板眼里自己竟是掌握核心機密的人才。
被“重視”而不自知的,還有字節跳動的應屆生小廉。
小廉是95后,大學畢業后便入職字節跳動擔任產品經理,負責“頭條號”相關業務。2018年12月,小廉因個人原因離職,雙方當日便簽署了《競業限制協議》,約定6個月的競業限制期。
然而,小廉不久即入職騰訊,從事騰訊“企鵝號”的運營工作。字節以違反競業限制為由,將其訴至法庭。法院最終判定,小廉需向字節跳動支付17萬元的賠償金。
這對于一個剛畢業的學生來說,顯然并不容易。
競業協議是為了防止公司之間惡性競爭。一般來說,簽署這項協議的多為涉及公司商業機密的高管。
比如,前科大訊飛(002230.SZ)新課堂業務副總陸昀在離職后的第二個月就出任騰訊副總裁,直接導致科大訊飛的收購計劃落空。陸昀賠了科大訊飛1200萬元。
然而,現實里不少大廠除了保潔幾乎人人都得簽這玩意兒。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制人員有三類: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這個“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足以讓大廠把絕大多數的打工人“拿捏”在手里。
或許有人要為大廠打抱不平:簽競業協議是有補償的,躺著賺錢它不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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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競業限制補償金不低于月平均薪資的30%。“不低于”是一個好詞,老板們又領悟到了精髓。
寧德時代就取了最低值,上述9名離職員工都是按月薪的30%補償。具體到小楊身上,就是一個月補償2400元。
擱北京,這份補償怕是不夠交房租,補充能量只能喝西北風了。
競業協議看似是“周瑜打黃蓋”,實際操作中員工往往陷入不得不簽的窘境。
有自稱是網易、美團的員工就在脈脈上爆料,公司會在涉及關鍵利益的節點,讓你簽競業協議。比如“不簽不能拿股票”“ 不簽不能開離職證明”......
簽了,可能給自己的職場生涯埋一顆雷;不簽,大廠的門都進不去。
在競業補償上,大廠“控制”得恰到好處。在競業調查中,大廠也一點都不含糊。
創頭條(ID:ctoutiao)查看裁判文書網案例,發現大廠進行競業調查的手段主要有5種,包括寄釣魚包裹、調社保記錄、打電話問競品公司前臺、查朋友圈等公開信息、雇偵探跟拍。
前文提到的字節跳動前員工小廉,就是收到了釣魚包裹。
為了將“魚”拿捏得死死的,一些大廠在寄遞包裹時往往還會特別注明“務必本人簽收”。
除了釣魚包裹,大廠們還會通過拍照、錄視頻保存證據。從法院公開的判決書來看,大廠拍照錄像還不是一次兩次,有時候往往是多次“取證”。
至于這些素材是怎么拿到的,裁判文書網并沒有透露。有內部人士卻向媒體表示,從互聯網大廠跳槽到競對平臺的中層,多數會被私家偵探跟拍。
可能有人會問,這些通過“非常規手段”取得的證據,能被法官采用嗎?
多數還真不能。從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案例來看,視頻、錄音等多作為輔助證據,最后起決定性作用的還是直接與金錢掛鉤的“社保記錄”“個稅代繳記錄”等。
若發生競業協議糾紛,公司是有權利申請調查離職員工的社保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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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與老東家斗智斗勇,新雇主與舊雇主也在明爭暗斗。他們一邊把前員工困在競業協議里,一邊又在想盡辦法互相挖“墻腳”。
如果你是競業人員,可能聽到過HR這樣的話:“在公司不要和同事有過多交集”“開會時盡量低頭”......
格力電器(000651.SZ)的董明珠曾公開吐槽,奧克斯(2080.HK)“天天挖人”,還幫跳槽員工制造新身份,躲避格力的競業調查。
據裁判文書網顯示,與“競業限制糾紛”相關的案子,是從2014年開始顯著增加。2014年有122起,2016年突破200起,2019年突破400起,2020年超過了560起。
這也是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的時間。
借用一句《天下無賊》中葛大爺的話:二十一世紀最重要的是什么?人才!人才的爭奪,一直都是互聯網大廠經久不衰的話題。
大廠業務要迅猛發展,人才從哪里來?答案基本上是其它大廠。
尤其是大廠里面接觸核心業務和數據的員工,以及諸如中層骨干等高潛力人才。而這部分人,自然也就成了大廠互相設置競業限制的重點。
百度員工曾是大廠挖墻角的主要對象之一,這就使得百度擴大了競業范圍。
一位百度員工提供的競業合同顯示,2017-2020年,百度的競業名單從 31家漲至131家,涉及同行業公司及其子公司、被投資公司等。
而在脈脈上,一位自稱是“拼多多員工”的網友曬出了拼多多的競業對象。大家自行感受一下:
華為、拼多多員工吐槽 圖片來源:脈脈
和互聯網行業一樣,近兩年來,新能源汽車圈的競爭也尤為激烈。動力電池雖然只是其中一環,但占據高位的寧德時代也并不“安逸”。
今年春節前后,與寧德時代有關的傳言滿天飛。寧德時代聲明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受市場消息影響,“寧王”股價跌得不輕,五天跌去一個格力。
外有猛虎,或許這才是“寧王”屢次發起競業限制的原因。
不過話說回來,不遺余力攬人才沒錯,若把普通員工甚至全員列入競業對象就屬實是拿捏過火了。
年輕人已經很難了,沒有車厘子自由,也沒有種牙自由,現在難道連“跳槽自由”也要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