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信息顯示,印紀娛樂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印紀娛樂”)、中國華陽經貿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陽經貿”)、雛鷹農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雛鷹農牧”)、中國民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民投”)、中城投集團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城投六局”)、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威通信”)、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山水”)等7家發行人,在債務融資工具存續期間,未能按期披露定期財務信息等,相關發行人均存在債務融資工具違約,屬于應當從重或加重處理的情形。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2022年第1次、第2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7家發行人分別予以以下自律處分措施:
一、印紀娛樂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未及時披露董事變動超過1/3事項、未及時披露違約處置進展情況公告,對公司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2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吳冰予以警告。
二、華陽經貿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未及時披露違約處置進展情況公告、未及時披露涉及重大訴訟及破產情況等重大事項、未及時就受到行政監管措施等披露相關信息,對公司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2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董事長吳鐵軍予以警告;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財務總監董青予以警告。
三、雛鷹農牧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未及時披露于2021年7月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的通報批評紀律處分、未及時披露違約處置進展情況公告,對公司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侯建芳予以警告。
四、中民投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未及時披露兌付信息、未定期披露違約處置進展情況公告、未及時披露1/3以上董事發生變動事項、未及時就受到行政監管措施等披露相關信息,對公司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法定代表人呂本獻予以警告。
五、中城投六局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等定期財務信息、未及時披露違約處置進展情況公告、未及時披露1/3以上董事、監事、總經理發生變動事項、未及時就受到行政監管措施等披露相關信息,對公司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執行董事、總經理吳建平予以警告。
六、信威通信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三季報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未及時披露董事變動超過1/3事項、未及時披露違約處置進展情況公告,鑒于其已在較短時間內糾正,對公司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裁王靖予以通報批評。
七、山東山水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未及時披露唯一監事變更事項、未及時披露違約處置進展情況公告、未披露相關債項的兌付及特別風險提示公告,鑒于其于2018年12月與全部債務融資工具投資者達成和解并積極履行償債義務,對公司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