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席菁華
因貪污受賄,江蘇電力原總經理費圣英被指控。
1月20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微消息稱,1月18日-19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蘇省電力公司原總經理費圣英貪污、受賄一案。
費圣英被控在他擔任江蘇省電力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期間,受賄超1億元,貪污超3341萬元。
費圣英被指控犯貪污罪。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稱,2005年至2008年,費圣英在擔任江蘇省電力公司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報銷個人消費發票、簽訂虛假居間合同等方式,侵吞本單位及下屬單位公款共計3341萬余元。
費圣英還被指控犯受賄罪。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稱,1999年至2016年,費圣英利用擔任江蘇省電力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攬、投資入股、公司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者伙同他人、通過配偶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540萬余元。
以此計算,費圣英被指控獲取非法財物近1.39億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費圣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費圣英進行了最后陳述。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費圣英出生于1958年3月,現年63歲,漢族,江蘇豐縣人,畢業于南京電力學校(現南京工程學院)財會專業。1980年9月參加工作。
費圣英的電力財務管理經驗豐富,曾歷任中國水利電力物資總公司經營財務部副經理、經理、副總會計師、總會計師、副總經理(電力工業部物資局副局長)。
他還歷任電力工業部綜合管理司副司長,國家電力公司財務與資產經營部副主任、財務與產權管理部副主任,江蘇省電力公司副總經理、副總經理兼黨委副書記、國家電網公司總審計師等職。
2004年12月,46歲的費圣英出任江蘇省電力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2008年,他升任浙江省電力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
2010年11月,52歲的費圣英出任華東電網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此后,他還出任了國家電網公司審計師。
江蘇省電力公司和浙江省電力公司,均是國家電網旗下公司,主要分別從事江蘇省和浙江省的電網建設、運行與管理,經營本地電力銷售業務,服務電力客戶等。
國家電網成立于2002年12月,是中國最大電網公司,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其經營區域覆蓋中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供電范圍占國土面積的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