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丨樓婍沁
超模呂燕創立的設計師品牌COMME MOI日前發出律師函,指控深圳影兒時尚集團(下稱影兒時尚)旗下多個品牌涉嫌抄襲其品牌,要求影兒時尚立刻下架并銷毀相關產品,同時向品牌及其主理人呂燕道歉。
呂燕本人在4月26日、4月27日連續兩天通過個人微博轉發了律師函全文。相關函件顯示,呂燕委托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進行了證據固定工作,并向影兒時尚發出律師函。
該律師函列舉了包括COMME MOI連體褲、拼色西裝、無袖拼色女裝及半裙在內的疑似被抄襲款,指出影兒時尚旗下“YINER音兒”、“INSUN恩裳”、“Song of Song歌中歌”、“OBBLIGATO奧麗嘉朵”等品牌的部分產品,都與COMME MOI的多款服裝高度相似。律師函最后提到,如果影兒時尚未在限定期限內積極響應COMME MOI方面提出的訴求,COMME MOI將“隨時啟動包括訴訟在內的維權程序,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截至發稿,影兒時尚暫未作出回應。

而在一個月前,影兒時尚曾就呂燕在個人微博上對于其集團及旗下品牌發出的非正式控訴做過“嚴正聲明”。
當時,呂燕連發兩條微博稱,“這樣赤裸裸的抄,如果賣300我也就算了,這個價格不能忍! ”,“影兒集團就是個抄抄集團……太沒有底線了,三個牌子都在抄我的,原封不動的抄,而且賣的比我還貴!”
影兒時尚對此回應表示,作為成立已有23年的中國服裝行業第一代多品牌集團公司,其一直非常尊重知識產權和研發創新的時裝企業,目前的研發團隊人員已達300名,并強調,網絡上關于其抄襲均的指控均無法律依據,對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要求相關人士澄清事實,刪除言論,并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在時尚行業,抄襲早不是一個新鮮話題,既有商業品牌涉嫌抄襲設計師品牌、奢侈品牌,也有奢侈品牌疑似抄襲年輕設計師品牌。一些比較出名的案例包括,Gucci起訴Forever 21侵權使用其標志性紅綠及紅藍條紋元素;Diesel母公司OTB起訴Zara母公司Inditex,稱Zara的相關商品抄襲Diesel牛仔褲以及Marni涼鞋,等等。
呂燕個人品牌COMME MOI的多款設計也在這兩天被指涉嫌抄襲多個國際知名設計師品牌。4月28日,呂燕又通過微博發出多項“證據”,從設計時間點、面料和版型開發過程等角度,澄清其未有抄襲任何大牌,并指是在發布影兒時尚相關內容后,受到了“網絡水軍”的誣陷。

時尚行業內不斷涌現的抄襲風波與行業本身的特殊性有一定關聯。
在一段時間內,幾乎整個行業都會圍繞一些特定的流行元素展開服裝設計,而流行元素的流向一般是自上而下的——從參加各大國際時裝周的奢侈品牌、知名設計師品牌,流傳至小眾設計師品牌、商業品牌。這就使得許多品牌乍一看會有很多相似的外觀表現。
快時尚品牌Zara的商業模式正是以這樣的行業特殊性為基礎。Zara是一個不設首席設計師或者創意總監職位的時尚品牌,遵循的邏輯是從其他品牌、電影、娛樂節目等多樣渠道獲得關鍵流行元素,展開二次設計,從而快速做出符合消費者需求的時尚產品。
另一面,對于被抄襲的品牌而言,相關的法律維權工作成本和風險巨大。這其實變向為抄襲者留出了生存空間。
從理論上而言,品牌可以通過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秘密法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來進行對服裝設計的保護。但實際操作難度不小。
以著作權維權為例,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游云庭律師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表示,由于服裝具有穿著的功能性,所以從著作權的角度展開服裝設計的相關維權在全球范圍都是一個難題。
而且,他補充說,指控方也可能因涉嫌“名譽侵權”等原因被反訴。
之前提到的Forever 21與Gucci的相關訴訟就曾出現雙方相互起訴的場面。最終,Gucci輸掉了官司,既不能為標志性條紋申請商標,還需要承擔所有的訴訟費用。

此外,法律維權需要一定的時間。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時尚行業季節性、周期性明顯,這使得不少訴訟案牽扯的設計在案件還未有判決結果時,就已過季下架,因此對于指控方而言,在大多數案例中,選擇法律訴訟從經濟和時間成本上考慮都不合算。
季節性也同樣限制服裝品牌為設計申請專利的意愿。專利的申請和審批同樣需要時間,而這些時間或許足夠讓相似款完成上架、銷售、退市的過程。
這也是為什么,在最近幾年的類似案例中可以看到,不少品牌在做出維權選擇時最終會更傾向道德譴責的手段。因為比起耗時的訴訟過程,“打擊對方的名聲可能效果更直接高效,同時中國現行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框架下,賠償偏低。”游云庭對此解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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