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下周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將審議多部法律案,其中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將首次亮相。
2025年4月25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發言人黃海華介紹,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于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舉行,將審議委員長會議關于提請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的議案等多部法律案。
生態環境法典是繼民法典之后,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文件。從1979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到現在,我國和生態環境保護直接或間接相關的法律已有30多部。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將扭轉當前由環境保護法以及眾多自然資源、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等單行法構成的分散立法格局,是構建中國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重要舉措。
此前,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列入立法規劃和2024年度立法計劃,正式啟動了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立法程序。
黃海華4月25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將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文明建設理論、制度、實踐成果以體系化、法典化的方式確認下來,對于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推動共建清潔美麗世界,具有重大意義。
他介紹,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已經具備良好基礎,條件成熟、正當其時。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將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成立了法典編纂領導小組和有關方面同志組成的工作專班。趙樂際委員長多次主持召開常委會黨組會議,對做好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和形成生態環境法典草案進行研究部署。一年多來,工作專班在常委會黨組和法典編纂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扎實開展法典編纂工作。經反復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和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生態環境法典草案。
我國現行有效的生態環境法律有30多部,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如何對這些法律進行系統整合? 黃海華介紹,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既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對我國現有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機制和規則規范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升華,并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行必要的制度創新,增強我國生態環境法律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
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目前采取了適度法典化的模式,對現行有效的30多部生態環境法律分情況處理:一是,將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綜合性法律和有關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等全部納入法典中,根據新形勢新要求進行編訂纂修。二是,將現行有關流域、區域、自然資源、生物多樣性等生態要素、生態系統方面和循環經濟、節約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規范,擇其要旨要則納入或者體現到法典之中,使法典保持一定的開放性、兼容性。三是,適當考慮綠色低碳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等方面法治需求,填補法律空白,作出一些原則性、引領性規定,體現法典的時代性、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