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界面新聞了解到,近日,天津證監局新增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操縱證券市場,徐陽被沒一罰三,合計罰沒收入約3.96億元。這一案件是2024年以來證監會開出的單筆金額最高的個人罰單,凸顯監管部門對市場操縱行為“零容忍”的監管立場。
天津證監局稱,經查明,徐陽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涉案期間,徐陽控制使用多個證券賬戶,以虛假申報手段操縱多只股票,合計獲利9897.29萬元。上述違法事實,有詢問筆錄、情況說明、有關合同、證券賬戶資料及銀行流水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天津證監局認定,徐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天津證監局稱,徐陽提出部分證據真實性和合法性存疑、部分賬戶不由徐陽控制使用、行為認定和違法所得計算沒有標準、沒有主觀故意、未收到異常交易警示、對市場未造成影響等意見。
經復核,天津證監局認為徐陽的陳述申辯意見不能成立,對徐陽的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對徐陽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897.29萬元,并處以2.97億元的罰款。
不久前,證監會同樣開出一張上億元大額罰單。3月14日,證監會公布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楊某因操縱“安奈兒”等多只股票,違法所得1.4億元。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沒一罰一,合計罰沒金額逾2.8億元。
今年2月,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何艷春在“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 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稱,2024年,證監會對42起操縱市場案件作出處罰,合計罰沒金額為49.5億元,同比增長42.2%,其中千萬元以上罰單占比41.9%,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操縱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