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曾令俊
銀行打工人到手的績效工資,也有可能被追回。
據界面新聞記者梳理,中國銀行、渤海銀行、浙商銀行、中原銀行、東莞農商行等多家銀行披露了2024年追索扣回績效薪酬的情況。其中,中原銀行為首次披露,招商銀行今年則選擇了不公布具體的金額。
具體來看,中國銀行去年“反向追薪”金額最高,達3250萬元;渤海銀行追索扣回612人績效薪酬2403萬元,相當于人均被扣回3.93萬元。
有股份制銀行信貸部門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說,“反向追薪”的情況在銀行已經很普遍,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已成為行業常規機制,當員工因違規操作、履職失當等行為給銀行造成風險損失時,銀行可以對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實施追索扣回。“但有時候也會造成糾紛,一些員工不認可績效被扣回的標準,而且流程也會比較長。”
中行“反向追薪”金額最高
據中原銀行2024年年報披露,該行績效追索扣回2010.76萬元。據了解,這是中原銀行首次公開披露追索扣回績效薪酬的具體金額。該行2022年度曾提及暫無績效追索扣回的情況。
2024年,中國銀行共計對2469人次執行追索扣回,金額合計3250萬元;浙商銀行執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1424人次,追索扣回績效薪酬總金額3033.78萬元。
瑞豐銀行年報披露,在規定期限內,該行風險管理委員會對員工職責范圍內的風險損失暴露有權追索扣回已發績效薪,報告期內,績效薪酬追索扣回110.73萬元,較2023年增加17.77萬元。
渤海銀行披露,該行實施績效薪酬的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包括追回已支付的績效薪酬和止付未支付的績效薪酬。
2024年,渤海銀行追索扣回612人績效薪酬2403萬元,相當于人均被扣回3.93萬元;2023年,該行追索扣回499人績效薪酬2344萬元,人均被扣回4.70萬元。對比這兩年的情況看,該行被追扣績效薪酬的人員數量、金額增加,但人均被扣回金額下降。
重慶農商銀行也建立了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機制,2024年內累計追索扣回績效薪酬143.9萬元。2023年,該行執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員工110人,總金額88.12萬元。
在2021年和2020年的年報中,招商銀行均有提及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但并未披露過多細節。2022年報、2023年報,該行則披露了涉及的員工數量和具體金額,但2024年年報則未披露具體情況。
招商銀行去年年報提到,該行根據監管要求及經營管理需要,建立了高級管理人員和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員工的薪酬延期支付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相關機制。
部分上市銀行未披露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具體金額,但提及了相關情況。比如,交通銀行在年報中指出,該行對受到處分、問責的相關人員,均按辦法規定止付、追回相應期限的績效工資。
機制已常態化
什么情況下員工到手的績效會被銀行追回?
中國銀行在年報中表示,制定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如在職期間出現職責內的風險損失超常暴露,可部分或者全部追回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并止付尚未發放部分。
渤海銀行年報提到,對發生違規違紀及案件尚未定論的、因存在明顯過失或未盡到審慎管理義務導致職責范圍內風險超常暴露等情形的相關責任人,追索扣回其相應期限內的績效薪酬。
郵儲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對銀行而言,執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不僅是落實金融監管的要求,也有助于約束高管和關鍵人員的高風險行為,提升銀行經營的穩健性,并且有助于銀行在風險發生后部分挽回損失。
從政策層面來看,2010年發布的《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提到,商業銀行應制定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2021年發布的《關于建立完善銀行保險機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的指導意見》則進一步完善了相關條款。
2023年3月24日,原銀保監會發布《銀行業保險業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動取得明顯成效》,文中提及健全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機制,持續開展薪酬延期支付情況現場檢查和評估,數據顯示,已有95%以上機構制定實施了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某不便具名的銀行研究員表示,該機制通過薪酬與風險的動態掛鉤,有效強化了 "權責對等" 原則,既是監管部門防控金融風險的重要抓手,也是銀行業完善公司治理的必然選擇。
事實上,在實行的過程中也有不少爭議的案例。
2023年5月,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則民事二審判決書顯示,哈爾濱銀行天津分行與某支行原行長終止勞動關系后,以2020年11月17日印發的《哈爾濱銀行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薪酬追索扣回管理辦法》為由,向對方追索績效薪酬共計70.67萬元,理由包括“支行存量授信業務普遍存在貸前調查不到位”“評估報告虛假”“貸后管理未盡職”等,但最終法院以缺乏依據且超過仲裁時效為由不予支持。
上述股份制銀行人士表示,追索扣回績效薪酬機制的缺點可能包括員工積極性受影響,覺得收入不穩定;執行標準如果不明確,可能導致不公平;還有管理成本的增加,需要建立復雜的評估和追索流程。
“還要考慮實際執行中的問題,比如如何界定責任,是否有明確的觸發條件,員工和銀行之間的合同條款是否合理。”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