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定焦One 金玙璠
編輯 | 魏佳
智能駕駛功能已成為新能源汽車的標配,年輕人正用親身經歷為這個新興技術投票。起初,他們在社交平臺分享使用智駕的興奮,感嘆“科技改變生活”,如今,他們也記錄下了“智駕失控”導致的事故。
正如3月29日發生的小米SU7高速碰撞燃爆事件:據報道,3名女大學生駕駛小米SU7前往安徽池州的路上,因施工路段改道未及時識別,車輛與隔離帶水泥樁發生碰撞并起火,事故造成3人身亡。據初步了解,事故發生前車輛處于NOA智能輔助駕駛狀態。這一悲劇再次引發公眾對智駕安全性與車企責任的拷問。
近期,「定焦One」和多位開啟智駕行駛時發生事故的年輕車主聊了聊,他們的車輛品牌包括小鵬、理想、問界、蔚來、小米。這群20-35歲的車主原本是智能駕駛最積極的擁抱者,天然相信“算法優于人類”,直到事故“教會”他們:算法可能識別不到消防栓,變道博弈的“靈活”可能伴隨誤判風險,系統有可能在碰撞前“毫秒級退出智駕”讓人類“背鍋”。
事故后與車企售后的扯皮,更讓他們無奈——不管是否承認事故由智駕導致,最終,多數都會因“無法律支持”難以獲得賠償。
有車主在事故后緊急做功課才了解:車企在宣傳時強調“無限接近L3”、“高階智駕(車企把具備高快領航、城區領航、代客泊車功能的智駕系統統稱為高階智駕)”,聽起來比“輔助駕駛”更高級,但本質上仍是L2級別,在現行法律下,如果發生事故,由駕駛員承擔主要責任。
即便有些車主通過在社交平臺上“喊話”或是與車企多輪博弈最終獲得了一些賠償,整個過程也讓他們感到心累。有車主反思,“車主不能盲目信任企業宣傳”,同時呼吁,“車企也不能只講‘顛覆’不講‘責任’”。
2025年被認為是全民智駕元年,智駕能力是國內車企能否“上牌桌”的關鍵。近日,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副秘書長師建華對媒體表示,L2級輔助駕駛2024年滲透率超過了55%,NOA的滲透率達到11%,端到端的自動駕駛(城市NOA)也會加速普及,預計2025年滲透率將達到20%。
然而,小米SU7這類事故炸醒了很多人——真正意義上的“智駕平權”,不僅需要車企升級算法、把價格打下來,更需要完善保障,讓更多人放心使用。
智駕為什么“撞”了?
智能駕駛的廣告片里,方向盤自動旋轉的鏡頭總是充滿未來感,但現實中可能是另一個版本。結合車主的講述和相關從業者的分析,開啟智駕狀態下發生的事故多由三類原因導致:感知失效、系統誤判、人機交互矛盾。
感知失效,換一種通俗的說法即“機器‘盲區’”。
受訪者供圖
去年12月底,A汽車品牌陸續向用戶推送最新的智駕軟件版本,新增無斷點“車位到車位”智駕功能。1月底的一天,廣西桂林的車主吳娜將車開進地庫,由于當時趕時間,就用了新版本主推的離車后泊入功能。
吳娜拿上東西還沒走遠,就聽見哐一聲,車撞上了消防栓。她馬上走近,準備拉車門,結果車輛突然啟動,又繼續往后倒。
“這個車位算寬的,而且我之前在這個位置用過這個功能,沒有任何問題,所以這次才放心使用”,吳娜告訴「定焦One」。
據她講述,事故發生后,售后將責任歸咎于“非標準車位”,稱消防栓屬于“特殊障礙物”。但讓吳娜不理解的是,如果碰到消防栓就停,可能只是輕微劃痕,沒想到,車輛碰撞障礙物后仍持續倒車,最終導致車身卡入消防栓,“高階智駕犯這樣的錯誤是不是比較低級?”
新能源汽車技術從業者陳南表示,這類事故直指智能駕駛感知系統的局限性:障礙物識別靈敏度不穩定,對低矮障礙物、反光物體(如廣告牌)、異形物體、復雜光線等識別率低。
第二類事故原因是系統誤判,可以理解為“算法‘混亂’”。
2025年初,B汽車品牌車主冬瓜在武漢武昌某高架橋的匝道,險些經歷一場變道事故。
受訪者視頻截圖
當時車輛以70多碼的速度行駛時,系統突然向左偏轉,試圖變道至主路,但中間的水泥隔離帶近在咫尺。這個駕齡14年的“老司機”馬上做出判斷:智駕系統把水泥隔離帶識別成了可通行車道。他猛拉方向盤,同步踩剎車,才躲過一劫。
“否則以當時的速度撞上去,后果不堪設想。”事后想想,冬瓜還是覺得后怕。
當他向售后反饋問題后,對方承認系統存在“變道意圖誤判”,表示后續通過OTA優化。
陳南表示,相比B汽車品牌OTA的6.5版本融合高精地圖的保守策略,今年1月推送的OTA7.0版本采用了去高精地圖的技術路線。官方稱,7.0版本通過BEV(鳥瞰圖)+Occupancy(占據網絡)感知架構和端到端(E2E)決策模型進行動態路徑規劃,變道策略(指的是智駕系統在變道時與其他交通參與者如后方車輛的交互策略)更擬人化。今年2月底,B汽車品牌已推送OTA7.1版本。
變道博弈的核心優勢是提高通行效率,但也有風險——對算法和算力要求極高,誤判風險大。
陳南告訴「定焦One」,Occupancy網絡和BEV架構能夠識別隔離帶這類靜態障礙物(水泥結構明顯且體積較大),推測是系統因缺少高精地圖提供的先驗信息(如隔離帶位置),算法在動態路徑規劃時過于追求效率,錯誤評估了變道窗口。
在他看來,冬瓜的事故暴露出,算法在極端情況下的決策仍存在局限。
C汽車品牌車主程立的經歷,則代表了智駕事故的第三類成因——人機交互矛盾。
程立向「定焦One」回憶,事故發生時,車輛啟用的是城區NCA功能,車輛在無預警情況下突然向右急變道,方向盤“無法扳回”,導致剮蹭相鄰車道車輛。
最讓他覺得憋屈的是,4S店提供的數據報告顯示,系統在碰撞前零點幾秒退出了智駕。但程立強調自己全程未收到接管提示,而且認為“人類的反應速度根本來不及應對”。
陳南解釋說, 如果智駕系統在0.3秒內(人類在視覺刺激下的平均應激反應時間約為0.2-0.3秒)退出控制(例如突發感知失效),駕駛員僅能完成簡單反射動作(如緊握方向盤),來不及完成車輛操控等復雜決策 ,導致“接管”形同虛設。
消防栓識別漏洞、變道誤判、緊急變道后退出智駕……這些車主經歷的事故折射出當前智駕技術落地的共性風險——算法在99%常規場景表現穩定,卻在1%的邊緣場景(如異形護欄、臨時路障等)突然失效。而這1%恰恰是風險的來源。
車企兩幅面孔:“售前科幻片,售后法律課”
更讓車主無奈的是,“售前宣傳時說是‘無限接近L3’,售后卻搬出‘輔助駕駛’條款免責,這難道不是兩套話語體系下的風險轉嫁?”程立說。
買車時,銷售對程立說的是“零接管”,稱C汽車品牌智駕是“L2.9999級”,強化“接近L3”的感知。事故發生后,售后強調,C汽車品牌智駕為L2級輔助駕駛,以“輔助駕駛由駕駛員承擔責任”為由拒絕賠償。
更讓程立覺得“售前售后形成巨大反差”的是,事故后,有售后人員私下建議程立關閉自動變道功能。而這是他購車時銷售口中的重要功能之一。
售前售后的兩副面孔,是多位受訪者一致的感受。
有車企的售后告訴受訪者,買車時都會強調智駕功能有多先進,但出現問題后,售后會直白地說:現在的智駕還不能完全相信。
“售前科幻片,售后法律課”,智駕事故車主張艾對「定焦One」表示,車企的智駕現在給消費者這樣一種感覺:宣傳時,享受突破規則的營銷紅利,出事后,一句“L2級輔助駕駛由駕駛員承責”就成了免責“金牌”,然后把這歸因于“法規滯后”。
受訪者均提到,希望車企建立“宣傳、交付、售后”一致性的標準,至少不能售前“狂飆”、售后“甩鍋”。
在陳南看來,車企宣傳與用戶認知存在錯位,一些車企的宣傳可能導致用戶產生“系統可替代人工監控”的誤解,或不明確責任劃分。
根據工信部《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標準,L2級屬于“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僅能執行部分動態駕駛任務(如車道保持、自適應巡航),駕駛員必須全程監控環境并隨時準備接管。
這意味著,無論車企如何宣傳“高階智駕”或“無限接近L3”,只要未通過國家認證的L3級標準,均被歸類為L2級輔助駕駛,責任主體仍為駕駛員。
陳南補充道,目前雖然有國內車企發布L3級技術方案,但尚未有車企通過國家認證實現L3級自動駕駛的全國覆蓋。
界限模糊:考驗車主維權能力
“當前的法律框架下,智駕消費者維權難度很大。”事故車主陳鋒告訴「定焦One」,“維權結果要看(車主)個人的維權能力,如果維權能力不行,可能就不了了之,如果維權能力高一點就能得到些補償,現在就是這么一回事。”
去年12月,王銘駕駛D汽車品牌車輛在上海某高架開著NOP+時,遭遇驚險一幕:“系統先是打轉向燈減速了好幾秒,一直沒變道(這時候前后都沒車),直到前方馬上要沒路的時候,徑直變道跟后方來車撞上了”。
交警判王銘變道全責,他直接當場就走了快處易賠。
后來,D汽車品牌售后的回復在他的意料之中——系統操作“符合邏輯”,只是現在的智駕能力不足以應對當時復雜的路況,依據《用戶手冊》認定駕駛員全責。
但王銘質疑的關鍵在于,這次事故發生不是簡單的接管不及時,而是在復雜路況下執行了矛盾指令——先保守后激進,系統反應混亂是事故發生的主因。
這場拉鋸戰最終以品牌方提供5000積分(折合500元)補償告終。“如果繼續掰扯下去,只能去打官司,個人耗不起,還耽誤修車。”王銘說。
當智駕事故發生后,車主往往陷入“法律難撐腰”的困境,于是有一部分人轉向社交平臺,試圖曝光事故引發輿論關注。
例如,事故后,吳娜對4S店強硬的處理態度很不滿,遂在網上發帖,“很快就有售后聯系我,態度很好,說愿意賠償”。最終,修車加賠償地庫物業共1000元,雙方經過協商,車主與4S店各承擔500元費用。
由于市場處于高速競爭期,任何負面輿情都可能影響潛在消費者的選擇,因此,車企對社交平臺高度敏感,部分傾向于通過“刪帖+補償”的組合拳快速平息事件。
例如,有受訪者表示4S售后曾要求他刪帖,并補貼一些客戶關懷。
還有車主嘗試走法律途徑,稱要把新能源汽車智駕“技術激進,但責任滯后”的矛盾擺上臺面。
今年開春,杭州車主陳鋒駕駛E汽車品牌車輛在高速路段使用智能駕駛功能時,突然無預警急剎,引發追尾事故,交警判定他與后車“同等責任”。陳鋒質疑事故根源在于車輛智駕系統缺陷,多次聯系售后要求賠償。
據他講述,第一次溝通時,售后承認事故由智駕引起,但以“無法律支持”為由拒絕賠償。陳鋒則要求賠償車輛折舊費與保費上漲損失,并通過網絡平臺及媒體曝光事故。
陳鋒表示,可能是迫于輿論壓力,雙方開始二次協商,售后承諾免費維修,并賠償第三方認證后的碰撞折舊。
陳鋒還想過以“退車”訴求走法律訴訟,希望自己的訴訟能成為“破冰”案例,推動行業責任標準建立。不過,其與E汽車品牌方面現已達成協商。
某律所的交通糾紛律師周超表示,這類案件勝訴難度大。車企普遍將智駕定義為“輔助功能”,走法律途徑勝訴的前提是,事故定性為“系統故障”,而智駕數據由車企掌握,用戶取證困難。
在「定焦One」和車主溝通的過程中,部分車主前期講述意愿強烈,但與車企達成和解后,往往不愿再發聲。
技術存在出錯概率,但希望有明確的善后方案
“之前智駕有多愜意,現在就有多害怕。”經歷過事故的車主對智駕的態度都有類似轉變。這背后可能是更深層的行業困局——如果消費者“不敢用”,車企智駕的普及速度將大打折扣。
事故后,陳鋒坦言“再不敢用智駕”,因為“上次急剎事故是沒有原因的”。他在社交平臺發布事故相關內容后,“甚至有同品牌車主找過來,稱在高速的同一個位置(陳鋒被追尾事故發生地)智駕系統也出現了問題”。
這種“技術戒斷”現象并非個例。在小紅書、懂車帝等平臺,大量用戶反饋智駕系統出過一次問題后,就不敢再用了。
冬瓜曾是智駕重度用戶,從之前的純電車到現在的增程車,總里程的50%都交給智駕,主要便利在于解決武漢早晚高峰堵車問題和長途駕駛的疲勞感。直到那次變道事故,他開始反思,同時也提醒智駕新手:不要一上來就把車交給智駕,需要花一定時間了解智駕的風格,并隨時保持接管狀態。
事故前,王銘是智能駕駛的擁護者,之前在高速路段常交由智駕控制。如今他的使用習慣徹底改變:關閉自動變道功能,僅在直線高速路段或泊車時短時啟用,上下匝道必切手動模式。
“智駕終究是機器,就算計算再精密,迭代了非常多版本,但總有遇到復雜情況無法處理的概率,個人是無法承受的。”王銘說。
程立之前使用高速智駕的頻次比較高,事故當天第一次使用城區智駕,“結果那次就撞上了”。他自此幾乎不用高速智駕,僅敢在喝水時短暫啟用幾秒,“有時候犯懶,想打開,但一想家里孩子還小,就算了”。
這些車主都提到一點:技術存在出錯概率,但希望有個靠譜的善后方案,“法律明確責任前,不會再賭上安全”。
“相比‘無限接近L3’的宣傳、事故后的輿情滅火,更緊迫的是,盡快推動‘人機共駕’責任劃分標準的完善。”程立表示。
張艾也說,“現在車企一句話,就是車主的責任,車主很沒安全感”,除非車企推出智駕方面的保險,同時明確車主接管導致的車禍如何劃分責任,“否則,緊急時刻都猶豫要不要接管”。
事實上,面對行業困局,鴻蒙智行(華為智能汽車生態平臺,包括旗下問界、智界、享界等)、阿維塔、小米(僅限SU7 Ultra車型)等,已經開始試水“智駕無憂”服務。
但在陳南看來,目前的“智駕險”主要是綁定新車銷售,營銷大于實際,最大的難點在于,理賠門檻較高。
一方面,用戶必須證明事故發生時智駕是開啟狀態,且車企存在責任。而智駕數據掌握在車企手中,用戶獲取有難度。
另一方面,“智駕的事故責任邊界不清”,周超稱,一些事故發生在系統突然退出、要求接管的瞬間,如果駕駛員來不及操作發生事故,此時“無憂服務”是不賠的。
說到底,現在的智駕險仍是車企搶占市場、“促下單,提銷量”的臨時措施,未來隨著法規完善和技術成熟,才有可能發展成智駕普及的關鍵變量。
現階段,車主得認清現實:市面上的智駕都是“輔助駕駛”,不是能撒手不管的“自動駕駛”。車企不能只顧沖銷量,在省成本、拼效率和保安全之間,安全永遠該排在第一位,此外,消費者的行車數據知情權如何得到保障、智駕發生事故之后車企與車主之間責任如何劃分,均是車主們認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有從業者建議,破局的關鍵在于建立新規則:強制安裝行車“黑匣子”,讓事故責任可追溯;交強險和商業險(如車損險、三者險)之外,普及真正的智駕保險;最重要的是法律跟上技術,明確責任劃分。
只有把這些基礎打牢了,智能駕駛才能更快駛向安全的未來。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吳娜、冬瓜、陳南、周超、張艾、陳鋒、程立、王銘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