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法競爭法,蘋果公司被法國監管機構處以巨額罰款。
法國競爭管理局3月31日公告稱,對蘋果公司處以1.5億歐元(折合約11.78億元人民幣)罰款,因該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通過ATT隱私控制工具濫用其在iOS和iPadOS設備上的移動應用廣告中的主導地位。
據悉,這項名為“App追蹤透明度”(ATT)的功能允許iPhone用戶決定哪些應用可以追蹤用戶的活動,意在幫助Meta Platforms、Facebook和在線廣告商等為用戶量身定制廣告并衡量其影響。
法國競爭管理局指出,蘋果的應用追蹤透明度(ATT)系統讓應用發布商難以遵守歐洲《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導致這些應用必須彈出多個通知窗口,使用戶操作變得過于繁瑣。
法國監管機構表示,蘋果的ATT框架“既不必要,也不合理”。雖然這一框架本身并無問題,但其實施方式違反了競爭法。
調查過程中,法國監管機構重點審查了蘋果是否對自身執行的規則比對其他企業更寬松。蘋果回應稱,這一規則要求所有應用在追蹤用戶前必須征得許可,讓用戶“擁有更多控制權”。公司同時強調,其做法符合歐盟法規。
這起案件源于廣告商的起訴。據華爾街日報中文網2020年10月消息,廣告公司和出版商向法國監管機構投訴蘋果公司,稱蘋果公司計劃2021年推出的隱私設定改變是反競爭的。其因是很少用戶會同意被追蹤,這導致從游戲開發商到新聞出版商等公司更難銷售個性化廣告,中間商也會面臨艱難處境,從而導致其收入減少。
除了上述訴訟之外,蘋果日前再次被投訴。
據報道,一家名為克拉克森律所的機構代表消費者日前在美國加州圣何塞地區法院對蘋果公司發起集體訴訟,指控該公司存在不正當競爭、虛假廣告和過失性虛假陳述:“夸大了人工智能的能力,導致消費者相信他們購買的設備具有實際上不存在或被嚴重誤述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