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陳靖
3月28日晚間,證監會集中發布9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直指券商投行業務違規行為。此次處罰涉及五礦證券、長江證券(000783.SZ)、方正證券(601901.SH)、華林證券(002945.SZ)、德邦證券及浙商證券(601878.SH)等六家機構。
從此次被罰券商的問題來看,涉及投行業務的各個流程,比如質控制度執行不力、內控流程不規范、盡職調查不充分、項目收費不合理等。
例如,華林證券因為個別項目盡職調查不充分、質控與內核核查把關不嚴、立項程序不規范等問題,被采取監管談話措施;浙商證券由于質控現場核查不到位、內控流程不規范、保薦工作報告未完整披露質控內核關注問題,被責令改正;長江證券承銷保薦因質控現場核查制度執行不到位、部分項目收費不規范等問題,同樣被責令改正。德邦證券存在保薦工作報告未完整披露質控內核意見、個別員工違規執業等問題被出具警示函。五礦證券則是存在內部制衡機制獨立性不足,部分項目的質控審核人員與內核委員重合;對外報送材料流程審批管理不到位;部分項目收費不規范等問題。
一大型券商資深保代對界面新聞表示,“此次處罰并非只針對單一項目,而是對券商投行業務進行全鏈條、全流程的檢查,這讓部分券商在質控、內核、執行等環節存在的系統性缺陷暴露無遺。這種穿透式問責和全鏈條處罰方式,體現了監管部門從過去的‘結果導向’向如今的‘過程穿透’轉變,要求券商投行業務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合規運作。”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處罰除了涉及機構,券商投行的分管高管、質控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等“關鍵少數” 也未能幸免。包括浙商證券投行負責人程景東、投行質控部總經理戴翔;五礦證券總經理鄭宇、合規總監馬明濤;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時任固定收益業務總部債券業務一部總經理瞿凡凱、項目負責人時光楠均接到警示函。 華林證券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朱文瑾和時任投資銀行部總經理葛其明,因公司項目多項違規,被要求接受監管談話。
她表示,“這種機構與個人‘雙罰’模式,打破了以往‘機構擔責、個人免責’ 的局面,迫使業務部門與質控內核形成有效制衡。”
另一從業人士談到,“此次處罰力度非常大,能看出監管未來將通過穿透式問責,推動券商從‘形式合規’邁向‘實質合規’,強化‘關鍵少數’的履職意識。這不僅提高了違規成本,還促使券商內部建立起‘合規一票否決’的考核體系,推動從業人員從過去單純‘追求項目數量’轉變為‘把控項目質量’,切實讓注冊制下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得以落實。”
界面新聞發現,近年來監管部門對券商投行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情況開展常態化現場檢查,持續加強對投行業務的監管力度。
2024年10月,證監會通報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情況時就曾表明,會督促所有行業機構以案為鑒、以案促改,持續強化投行業務監管,及時評估監管效果并不斷改進監管工作,推動保薦機構進一步提升執業質量,堅守廉潔從業底線。
從趨勢來看,監管部門未來對投行業務的監管將呈現三大特點:一是穿透式核查常態化,借助“電子底稿系統”追蹤盡調痕跡,運用大數據分析立項合理性;二是責任綁定機制強化,建立“項目人員、內控部門、公司高管”三級責任清單,要求內核意見留痕可溯;三是違規成本立體化,除行政處罰或行政監管措施外,可能聯動誠信檔案記錄、分類評級扣分、業務資格暫停等組合措施,對執業質量差的券商形成業務收縮壓力。
正值年報季,除了監管層面的動作,券商投行業務的收入情況也備受關注,多家券商投行業務收入銳減。
以中型券商的典型為中泰證券(600918.SH),其2024年年報顯示,投資銀行業務實現營業收入8.71億元,同比減少30.61%。這一下降主要是因為股票承銷規模減少,而這又與2024年新股IPO 數量銳減緊密相關。2024年,A股新上市企業僅100家,與2023年的313 家、2022年的428家、2021年的524家相比,差距明顯。大型券商方面,中國銀河證券(601881.SH)更是連續兩年首發收入掛零,尚無項目儲備,且投行業務收入貢獻度僅超1%。
雖然投行業務、收入均有收縮,但監管力度依舊不減。上述從業人士繼續表示,嚴監管也將促使行業生態重塑。“未來,合規能力將成為投資銀行核心競爭力的核心要素。行業需從文化、制度、技術等多維度入手,積極適應日益趨嚴的監管環境。監管高壓態勢將重塑行業生態,推動券商行業整合加速,集中度持續提升。這將倒逼行業提升質量,加速優勝劣汰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