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門印發《鋁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5—2027年)》提出,優化電解鋁產能布局。堅持電解鋁產能總量約束,優化電解鋁產能置換政策實施,新置換電解鋁項目應符合鋁液交流電耗不高于13000千瓦時/噸、環保績效A級等要求,鼓勵采用500kA及以上電解槽,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不再新增電解鋁產能,鼓勵電解鋁產能向清潔能源富集、具有環境和能源容量地區轉移,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綠色低碳鋁產品。加強低碳冶煉等顛覆性技術攻關和示范應用,研究探索實施電解鋁產能置換差異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