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3月27日報道,目前調查評估組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陜西商洛“7·19”高速公路橋梁垮塌災害調查評估報告。
2024年7月19日20時49分許,陜西省商洛市柞水縣境內丹寧高速柞水至山陽路段嚴坪村Ⅱ號大橋因山洪暴發發生垮塌,造成25輛車輛墜河,62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5751.41萬元。
調查評估報告顯示,調查評估組排除了墩柱和樁基鋼筋、混凝土質量問題,查明災害直接原因是,連日暴雨和當日強降水,引發山洪和流域性洪水;洪水沿途沖刷攜帶包含大型樹木在內的大量漂流物,在嚴坪村Ⅱ號大橋10號墩處產生壅塞;隨水位上漲、漂流物持續堆積,加之橋梁系梁抬升、橋墩布置及局部匯流等影響,橋墩所受流水壓力和漂流物推力不斷增大,超過其極限承載能力,導致橋墩樁基折斷傾倒、橋梁垮塌。
調查評估組認為,這也暴露出勘察設計違法分包轉包、違法違規施工、監理檢測弄虛作假、建設運營管理不規范、交通運輸監管不到位、涉河監督管理不嚴不細等問題。
針對災害暴露的主要問題,調查評估組總結了五個方面的主要教訓,即必須一以貫之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必須強化抓實安全工作的責任心,必須加強建設項目全鏈條全過程監管,必須加大建設工程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治理力度,必須健全完善“一路多方”協同聯動機制。
調查評估組提出了六個方面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即堅決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務必從源頭上提高公路防災抗災能力,強化高速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切實提升高速公路運營養護和隱患排查能力,著力提升涉河監督管理能力,健全完善防汛聯動機制。
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陜西省委批準,陜西省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對災害中涉及橋梁工程建設、運營管護失職失責問題的陜西省交通運輸廳、陜西省水利廳、商洛市人民政府、柞水縣人民政府、陜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5個責任單位和43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
其中,給予38人黨紀政務處分,3人誡勉處理,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事發橋梁所在合同段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部長郭鵬程、原陜西交建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有限公司水陽高速路基橋隧工程第三方試驗檢測服務項目負責人藺超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依法逮捕。
此外,北京華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原監理員楊福千(非公職人員),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依法逮捕。相關企業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已交由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